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03:03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① 参与单位的女员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经办组织处理生育稳妥补偿待遇请求手续。生育补偿规范,统一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安产(含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以上)及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收取生育证后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补偿额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拨交给生育员工所在单位。女员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规范履行。
② 凡参与生育稳妥的女员工赋闲后,在收取赋闲救济金期间,契合计划生育方针生育时,由自己凭《劳作手册》、《员工手册》、《生育册》、《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就诊记载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明细清单等,到原单位参与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生育补偿,补偿规范为:安产的补偿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 3600元;流产的补偿400元。
③ 对参与生育稳妥的男员工,其爱人按有关方针未列入员工生育稳妥规模,在契合计划生育方针生育时,由男方所在单位凭其结婚证(或户口簿)、《生育证》、男方《员工养老稳妥手册》及女方按方针无法享用生育稳妥的证明、就诊记载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明细清单等,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补偿待遇。补偿规范:安产的补偿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1800元;流产的补偿200元。
④ 因施行计划生育需求而发作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所在单位持定点医疗组织的就诊记载、发票及明细帐单比及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审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