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8:19
咱们知道,关于与违法有关的物品,侦办机关能够进行查封扣押,以便更好的查明违法事实。全部侦办行为都需求有法令支撑。那么,侦办机关扣押物品的法令依据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一)查封、扣押依据、书证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办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各种资产、文件,应 当查封、扣押;与案子无关的资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许封存,不得运用、互换或许损毁。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资产、文件持有人 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办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许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检。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侦办人员以为需求扣押违法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分,经公安机关或许公民检 察院同意,即可告诉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求持续扣押的时分,应即告诉邮电机关。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办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各种资产、 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子无关的资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回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的,公安机关能够强制查封、扣押。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的确与案 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免除查封、扣押,交还原主或许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纳 布告方法奉告原主招领。在告诉原主或许布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招领的,依照无主资产处理,挂号后上缴国库。
《高检规矩》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民检察院处理案子,需求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依据、书证等证 据资料的,办案人员应当带着工作证、公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和有关法令文书,与当地公民检察院联络,当地公民检 察院应当予以帮忙。
必要时,能够向依据所在地的公民检察院发函调取依据。调取依据的信件应当注明取证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切当 地址。帮忙的公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信件后一个月内将调查结果送达恳求的公民检察院。
(二)查询、冻住存款、汇款等产业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 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作。
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已被冻住的,不得重复冻住。
《六机关规矩》3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规矩:"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 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依据上述规矩,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不能扣划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关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依照刑法规矩应当追缴其违法所 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矩的程序,由公民检察院向公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邮件、电报或许冻住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 基金比例等产业,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免除查封、扣押、冻住,予以交还。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
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并能够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二条 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 额等产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帮忙查询产业告诉书,告诉金融机构等单位履行。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求冻住违法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 金比例等产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帮忙冻住产业告诉书,告诉金融机构等单位履行。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五条 不得重复冻住,但能够轮候冻住。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六条 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已被冻住的,
冻住存款、汇款等产业的期限为六个月。冻住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
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别原因需求延伸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住期限届满前处理持续冻住手续。每次续冻存 款、汇款等产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年。继 续冻住的,应当依照本规矩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矩从头处理冻住手续。逾期不处理持续冻住手续的,视为主动免除 冻住。
(一)查封、扣押依据、书证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办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各种资产、文件,应 当查封、扣押;与案子无关的资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许封存,不得运用、互换或许损毁。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资产、文件持有人 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办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许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检。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侦办人员以为需求扣押违法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分,经公安机关或许公民检 察院同意,即可告诉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求持续扣押的时分,应即告诉邮电机关。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办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各种资产、 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子无关的资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回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的,公安机关能够强制查封、扣押。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的确与案 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免除查封、扣押,交还原主或许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纳 布告方法奉告原主招领。在告诉原主或许布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招领的,依照无主资产处理,挂号后上缴国库。
《高检规矩》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民检察院处理案子,需求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依据、书证等证 据资料的,办案人员应当带着工作证、公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和有关法令文书,与当地公民检察院联络,当地公民检 察院应当予以帮忙。
必要时,能够向依据所在地的公民检察院发函调取依据。调取依据的信件应当注明取证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切当 地址。帮忙的公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信件后一个月内将调查结果送达恳求的公民检察院。
(二)查询、冻住存款、汇款等产业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 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作。
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已被冻住的,不得重复冻住。
《六机关规矩》3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规矩:"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 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依据上述规矩,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不能扣划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关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依照刑法规矩应当追缴其违法所 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矩的程序,由公民检察院向公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邮件、电报或许冻住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 基金比例等产业,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免除查封、扣押、冻住,予以交还。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依照规矩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
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并能够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二条 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 额等产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帮忙查询产业告诉书,告诉金融机构等单位履行。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求冻住违法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 金比例等产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帮忙冻住产业告诉书,告诉金融机构等单位履行。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五条 不得重复冻住,但能够轮候冻住。
《公安部规矩》第二百三十六条 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已被冻住的,
冻住存款、汇款等产业的期限为六个月。冻住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
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别原因需求延伸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住期限届满前处理持续冻住手续。每次续冻存 款、汇款等产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年。继 续冻住的,应当依照本规矩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矩从头处理冻住手续。逾期不处理持续冻住手续的,视为主动免除 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