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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职工费用问题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06:07

某企业破产前拖欠员工的薪酬、奖金和各项补助费较多,企业宣告破产后,员工纷繁找企业负责人讨说法。因欠账太多,企业不知从何下手。所以该企业便抽调整体财务人员和劳资人员对悉数账目进行整理。在员工脱离企业时,相互拖欠的状况均进行了结算。以法院宣告破产之日为截止时刻,关于拖欠员工的薪酬以及加班、夜班、奖金和从事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环境应有的各项补助,逐个核对,拖欠员工的薪酬以原薪酬单为准(含加班、夜班、奖金等有原始记录的);从事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工种的以原始记录为准;拖欠的医疗费用以原企业的医疗费稳妥规范为准(含离退休人员和家族的医疗费用);拖欠的各类福利待遇以国家、北京市规则项目和原企业的福利待遇为准,依照员工花名册逐个造册,依照项目逐个核算,清晰员工的债务联系,经员工自己确定后发给员工自己。经请示法院,拖欠员工薪酬和各类费用均与员工的安置费和社会稳妥费相同列入榜首清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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