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否订立遗嘱自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20:30
《承继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公民能够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背《承继法》的规则,公民能够恣意处置自己的产业。这个恣意处置,不只包含能够指定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继遗产,而不依法定承继次序的规则;也包含能够自在确认各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而不用按法定承继比例的规则。
应留意的是《承继法》对遗言承继也做了必要的约束规则,如第十九条规则:“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这是为了维护承继人中那些缺少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人,避免他们的日子陷于窘境,致使既不契合人道主义精神,也无形中加剧了社会的担负。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背《承继法》的规则,公民能够恣意处置自己的产业。这个恣意处置,不只包含能够指定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继遗产,而不依法定承继次序的规则;也包含能够自在确认各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而不用按法定承继比例的规则。
应留意的是《承继法》对遗言承继也做了必要的约束规则,如第十九条规则:“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这是为了维护承继人中那些缺少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人,避免他们的日子陷于窘境,致使既不契合人道主义精神,也无形中加剧了社会的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