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政策选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18:57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方针选登
改 制 程 序
1、加强领导。改制企业商国有财物营运主体(没有营运主体的商主管部门)赞同后,建立企业改制作业领导小组。
2、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改制企业应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也能够托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或审计,并组织界定产权,报经市国有财物处理部门审阅。
3、财物评价。改制企业经出资者赞同,按照有关规则托付有资历的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或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财物评价,并经国有财物处理部门合格性检查。评价费参照省府闽政[1998]14号文件规则的优惠规范缴交。
4、处理不良财物。依据清产核资或审计、产权界定、财物评价成果,市国有财物处理部门对非运营性财物的剥离、不良财物的核销和拟进行改制的企业的国有财物处理进行批复。
5、拟定改制计划。改制计划应有财物处理、员工安顿、员工(代表)大会定见、企业规章以及改制的意图、施行过程、时刻组织等内容。
6、改制陈述。拟施行改制的企业应按照产权联系,向财物运营主体(未清晰出资主体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陈述,一般由其转报市转机建制办公室报备;触及面广、难度较大的,提交联席会议批阅。
7、建立法人处理结构。改制的企业举行股东会,经过企业《规章》,推举和发生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摘自《厦门市关于深化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定见》(厦府〔2000〕综097号)第七条)
提 前 退 休
封闭、破产或许被全体收买的国有企业(指由非国有经济单位收买国有企业),其员工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且间隔法定退休年纪缺乏五年的,能够按有关规则处理提早退休,处理提早退休手续时应与在职其他员工分流同步进行。企业应按其间隔法定退休的年限,以上年度社平薪酬为缴费基数,一次性为其缴清应由企业承当的养老保险部分的费用。按厦府[2000]综091号文件规则精力,企业还应为处理提早退休手续的员工预留移送社区处理时的活动经费,每人的预留规范为[(10年 提早退休年限)×60元];需补缴医疗保险的按有关规则处理。
[摘自《关于〈厦门市国有企业封闭、破产和改制中付出员工经济
补偿金暂行办法〉的弥补定见》(厦府办〔2001〕196号)第五条]
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年纪距法定退休年纪5年以内且作业年限满20年;或1970年末曾经参加作业且作业年限满33年,经自己自愿请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报市委组织部(党群口)或市人事局(政府口)同意,可提早退休。提早退休人员以提早退休时按事业单位退休费规范计发的退休费为基数,按每提早1年减发2%的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