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03:16
广东省高档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托付医疗危害判定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
粤高法发〔2O11〕 56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为公平、高效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标准医疗危害判定作业,依法维护医患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知国侵权职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若干问题的告诉》等法令、法规和司法解说的规则,结合我省审判实践,拟定本定见。
一、人民法院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能够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决议托付省内具备条件的医学会或司法判定安排进行医疗危害判定。
当事人在诉讼前单独托付判定安排作出的医疗危害判定定论,对方当事人有充沛理由或依据予以辩驳并请求人民法院托付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二、医疗危害判定的判定费用由请求判定的一方当事人预交。人民法院依职权托付判定的,判定费用由应承当举证职责的一方当事人预交。
应预交判定费用的患者一方契合《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景象的,判定费用由医疗安排预交。
契合从头判定条件的,由请求从头判定一方预交判定费用。
三、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回绝提交判定材料或有其他不合作判定的景象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则承当相应的法令成果。
四、人民法院应当安排当事人对判定材料进行开庭质证。并依法对判定材料进行审阅确认后,安排两边当事人向判定安排移送判定材料。判定安排不得承受当事人私自移送的材料。
五、医疗危害判定需求以医疗产品质量判定或其他判定的判定定论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另行托付有资质的判定安排进行。
六、病历材料存在下列瑕疵的,应区别状况处理:
(一)当事人以假造、篡改、毁掉或其他不妥方法改动病历材料的内容,致使无法确认医治行为有无差错或与危害成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二)病历材料内容存在显着对立或差错,制造方不能作出合理解说,致使无法确认医治行为有无差错或与危害成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三)病历材料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影响医疗危害判定的,可持续进行判定,但瑕疵部分不能作为判定依据;
(四)病历书写仅存在错别字或未按病历标准格局书写等方法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七、判定材料的规模包含:
(一)医患两边有效证件,包含医疗安排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经治医师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患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患者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完好的住院病案原件(病历、病程记载、手术记载、特别医治奉告书、说话记载及各种查看、查验报告单、会诊评论记载等客观性病历材料和主观性病历材料)及复印件,与疾病诊治相关的病案材料复印件、病理切片、印象材料等;
(三)医患两边书面陈说材料;
(四)从头判定的,需提交初度判定的医疗危害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判定安排应当妥善保管判定材料。判守时若需耗尽检材或危害原物,或许导致依据灭失的,应当提早奉告托付判定的人民法院寻求当事人赞同。当事人赞同耗尽检材或危害原物的,采纳影印或其他方法留样后进行判定;当事人不赞同的,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八、医学会承受判定托付的,应依据医疗危害职责胶葛触及的专业,掌管医患两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判定组,其间一名专家由医学会指定。专家判定组实施合议制,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奇数。触及死因、伤残等级判定的,应当有法医参加判定组。
当事人回绝参加随机抽取判定专家组成员,人民法院以为应当持续判定的,由人民法院派员监督随机抽取专家判定组成员。
司法判定安排应指定或挑选二名以上判定人一起进行判定。判定人不具备相应临床医学专一业高档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在判定进程中咨询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供给咨询的专家应出具书面定见。
九、判定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逃避,当事人也能够口头或书面的方法请求其逃避:
(一)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一二)与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有利害联系的;
(三)参加过本病例的咨询、医治、会诊或初度判定的;(四)与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判定的。
十、判定进程中,判定安排以为需求向两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查询取证的,应当书面奉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安排进行。人民法院查询搜集的依据,应当安排当事人质证。
十一、判定安排以为需举行医疗危害判定听证会的,应当在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会的时刻、地址和要求等书面告诉当事人,要求其参加听证会并听取定见,一起奉告人民法院。
十二、判定安排在判定进程中,需等候弥补查询或其他判定成果的,可间断判定,并书面奉告人民法院。弥补查询或其他判定的时刻不计入判守时限。
判定安排以为有其他景象需间断判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
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查看后,应当书面告诉判定安排是否赞同间断。人民法院查看以为不该间断的,判定安排应当持续进行判定。
十三、判定安排以为需停止判定的,应按照《司法判定程序公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则进行。
十四、判定安排应在《司法判定程序公例》第二十六条规则的时限内完结判定。
十五、医疗危害判定书,应针对托付事项详细剖析阐明,一般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两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及托付判定事项;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其他查询所获得的材料;
(三)对判定进程的阐明;
(四)医治行为是否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临床医治攻略》、《临床操作技术标准》等有关医治标准的规则或医治惯例,是否低于其时的医疗水平,是否实施了不必要的查看,是否履行了奉告职责等。有差错的依据差错程度表述为:重大差错、一般差错、细微差错;
(五),患者疾病演化进程中呈现的人身危害成果、伤残等级;
(六)医疗差错行为与危害成果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危害成果触及多种原因时,对医疗差错行为在危害成果发作进程中的原因力进行剖析,并依据原因力巨细表述为:悉数要素、主要要素、平等要素、非必须要素、细微要素、无因果联系。
十六、医疗差错行为致人伤残的,应参照《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标准》判定伤残等级,表述为:参照《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标准》,患者×××的......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为×级。
十七、医疗差错行为通常状况下会导致危害成果的,应确认医疗差错行为与危害成果具有因果联系。医疗差错行为在危害成果中的原因力巨细可分为:
(一)悉数要素,指危害成果完全由医疗差错行为形成,参加度为91%-100%;
(二)主要要素,指危害成果主要由医疗差错行为形成,其他要素起非必须效果,参加度为61%-90%;
(三)平等要素,指危害成果由医疗差错行为和其他要素一起形成,参加度为41%-60%;
(四)非必须要素,指危害成果主要由其他要素形成,医疗差错行为起非必须效果,参加度为21%-40%;
(五)细微要素,指危害成果绝大部分由其他要素形成,医疗差错行为起细微效果,参加度为1%-20%;
(六)无因果联系,指危害成果悉数由其他要素形成,参加度为0。
十八、医学会或司法判定安排出具的医疗危害判定书,应当由判定人员签署名字和职称,加盖判定安排印章,并附判定安排资质证书和判定人员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司法判定安排在判定进程中咨询临床医学专家的,还应当在鉴
定书中载明专家的名字、职称和作业单位。
十九、判定安排完结判定后,人民法院以为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弥补判定或阐明的,应当书面函告判定安排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弥补判定或阐明。
二十、医疗危害判定书应当由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并安排当事人进行质证。
二十一、判定人员应当出庭承受当事人质询。判定人员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助,由预交判定费用的一方当事人预交。
判定人员确因特别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允许,能够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二十二、人民法院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则,请求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辅佐质证。
二十三、人民法院以为审理案件需求的,能够向判定安排调阅判定原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十四、人民法院应当对医疗危害判定书进行方法和本质查看:
(一)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判定书是否契合本定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对不契合标准的判定书,可要求判定安排补正;
(三)判定定论是否清晰,判定定论不清晰的,可要求判定安排进行弥补阐明或弥补判定;
(四)判定定论是否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医学职业标准。
人民法院应依据医疗安排的差错巨细、医疗差错行为对危害成果的原因力以及危害成果确认医疗安排的补偿职责。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载明对医疗危害判定定论的查看状况、查看定论,并阐明理由。
二十五、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安排作出的医疗危害判定定论有贰言,请求从头判定,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则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人民法院按照前款规则决议从头判定的,应当报省高档人民法院司法托付管理部门存案。
二十六、省内具备条件的判定安排名册和从头判定的判定安排名册由省高档人民法院一致树立。
二十七、本定见没有规则的,按照或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暂行方法》、《司法判定程序公例》、《司法判定文书标准》等规则处理。
二十八、本定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法令、法规、司法解说有新规则的,从其规则。《侵权职责法》实施前发作的医疗危害职责胶葛,不适用本定见。
粤高法发〔2O11〕 56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为公平、高效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标准医疗危害判定作业,依法维护医患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知国侵权职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若干问题的告诉》等法令、法规和司法解说的规则,结合我省审判实践,拟定本定见。
一、人民法院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能够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决议托付省内具备条件的医学会或司法判定安排进行医疗危害判定。
当事人在诉讼前单独托付判定安排作出的医疗危害判定定论,对方当事人有充沛理由或依据予以辩驳并请求人民法院托付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二、医疗危害判定的判定费用由请求判定的一方当事人预交。人民法院依职权托付判定的,判定费用由应承当举证职责的一方当事人预交。
应预交判定费用的患者一方契合《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景象的,判定费用由医疗安排预交。
契合从头判定条件的,由请求从头判定一方预交判定费用。
三、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回绝提交判定材料或有其他不合作判定的景象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则承当相应的法令成果。
四、人民法院应当安排当事人对判定材料进行开庭质证。并依法对判定材料进行审阅确认后,安排两边当事人向判定安排移送判定材料。判定安排不得承受当事人私自移送的材料。
五、医疗危害判定需求以医疗产品质量判定或其他判定的判定定论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另行托付有资质的判定安排进行。
六、病历材料存在下列瑕疵的,应区别状况处理:
(一)当事人以假造、篡改、毁掉或其他不妥方法改动病历材料的内容,致使无法确认医治行为有无差错或与危害成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二)病历材料内容存在显着对立或差错,制造方不能作出合理解说,致使无法确认医治行为有无差错或与危害成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三)病历材料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影响医疗危害判定的,可持续进行判定,但瑕疵部分不能作为判定依据;
(四)病历书写仅存在错别字或未按病历标准格局书写等方法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七、判定材料的规模包含:
(一)医患两边有效证件,包含医疗安排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经治医师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患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患者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完好的住院病案原件(病历、病程记载、手术记载、特别医治奉告书、说话记载及各种查看、查验报告单、会诊评论记载等客观性病历材料和主观性病历材料)及复印件,与疾病诊治相关的病案材料复印件、病理切片、印象材料等;
(三)医患两边书面陈说材料;
(四)从头判定的,需提交初度判定的医疗危害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判定安排应当妥善保管判定材料。判守时若需耗尽检材或危害原物,或许导致依据灭失的,应当提早奉告托付判定的人民法院寻求当事人赞同。当事人赞同耗尽检材或危害原物的,采纳影印或其他方法留样后进行判定;当事人不赞同的,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处理。
八、医学会承受判定托付的,应依据医疗危害职责胶葛触及的专业,掌管医患两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判定组,其间一名专家由医学会指定。专家判定组实施合议制,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奇数。触及死因、伤残等级判定的,应当有法医参加判定组。
当事人回绝参加随机抽取判定专家组成员,人民法院以为应当持续判定的,由人民法院派员监督随机抽取专家判定组成员。
司法判定安排应指定或挑选二名以上判定人一起进行判定。判定人不具备相应临床医学专一业高档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在判定进程中咨询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供给咨询的专家应出具书面定见。
九、判定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逃避,当事人也能够口头或书面的方法请求其逃避:
(一)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一二)与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有利害联系的;
(三)参加过本病例的咨询、医治、会诊或初度判定的;(四)与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判定的。
十、判定进程中,判定安排以为需求向两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查询取证的,应当书面奉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安排进行。人民法院查询搜集的依据,应当安排当事人质证。
十一、判定安排以为需举行医疗危害判定听证会的,应当在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会的时刻、地址和要求等书面告诉当事人,要求其参加听证会并听取定见,一起奉告人民法院。
十二、判定安排在判定进程中,需等候弥补查询或其他判定成果的,可间断判定,并书面奉告人民法院。弥补查询或其他判定的时刻不计入判守时限。
判定安排以为有其他景象需间断判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
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查看后,应当书面告诉判定安排是否赞同间断。人民法院查看以为不该间断的,判定安排应当持续进行判定。
十三、判定安排以为需停止判定的,应按照《司法判定程序公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则进行。
十四、判定安排应在《司法判定程序公例》第二十六条规则的时限内完结判定。
十五、医疗危害判定书,应针对托付事项详细剖析阐明,一般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两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及托付判定事项;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其他查询所获得的材料;
(三)对判定进程的阐明;
(四)医治行为是否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临床医治攻略》、《临床操作技术标准》等有关医治标准的规则或医治惯例,是否低于其时的医疗水平,是否实施了不必要的查看,是否履行了奉告职责等。有差错的依据差错程度表述为:重大差错、一般差错、细微差错;
(五),患者疾病演化进程中呈现的人身危害成果、伤残等级;
(六)医疗差错行为与危害成果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危害成果触及多种原因时,对医疗差错行为在危害成果发作进程中的原因力进行剖析,并依据原因力巨细表述为:悉数要素、主要要素、平等要素、非必须要素、细微要素、无因果联系。
十六、医疗差错行为致人伤残的,应参照《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标准》判定伤残等级,表述为:参照《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标准》,患者×××的......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为×级。
十七、医疗差错行为通常状况下会导致危害成果的,应确认医疗差错行为与危害成果具有因果联系。医疗差错行为在危害成果中的原因力巨细可分为:
(一)悉数要素,指危害成果完全由医疗差错行为形成,参加度为91%-100%;
(二)主要要素,指危害成果主要由医疗差错行为形成,其他要素起非必须效果,参加度为61%-90%;
(三)平等要素,指危害成果由医疗差错行为和其他要素一起形成,参加度为41%-60%;
(四)非必须要素,指危害成果主要由其他要素形成,医疗差错行为起非必须效果,参加度为21%-40%;
(五)细微要素,指危害成果绝大部分由其他要素形成,医疗差错行为起细微效果,参加度为1%-20%;
(六)无因果联系,指危害成果悉数由其他要素形成,参加度为0。
十八、医学会或司法判定安排出具的医疗危害判定书,应当由判定人员签署名字和职称,加盖判定安排印章,并附判定安排资质证书和判定人员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司法判定安排在判定进程中咨询临床医学专家的,还应当在鉴
定书中载明专家的名字、职称和作业单位。
十九、判定安排完结判定后,人民法院以为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弥补判定或阐明的,应当书面函告判定安排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弥补判定或阐明。
二十、医疗危害判定书应当由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并安排当事人进行质证。
二十一、判定人员应当出庭承受当事人质询。判定人员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助,由预交判定费用的一方当事人预交。
判定人员确因特别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允许,能够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二十二、人民法院审理医疗危害职责胶葛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则,请求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辅佐质证。
二十三、人民法院以为审理案件需求的,能够向判定安排调阅判定原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十四、人民法院应当对医疗危害判定书进行方法和本质查看:
(一)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判定书是否契合本定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对不契合标准的判定书,可要求判定安排补正;
(三)判定定论是否清晰,判定定论不清晰的,可要求判定安排进行弥补阐明或弥补判定;
(四)判定定论是否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医学职业标准。
人民法院应依据医疗安排的差错巨细、医疗差错行为对危害成果的原因力以及危害成果确认医疗安排的补偿职责。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载明对医疗危害判定定论的查看状况、查看定论,并阐明理由。
二十五、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安排作出的医疗危害判定定论有贰言,请求从头判定,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则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人民法院按照前款规则决议从头判定的,应当报省高档人民法院司法托付管理部门存案。
二十六、省内具备条件的判定安排名册和从头判定的判定安排名册由省高档人民法院一致树立。
二十七、本定见没有规则的,按照或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暂行方法》、《司法判定程序公例》、《司法判定文书标准》等规则处理。
二十八、本定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法令、法规、司法解说有新规则的,从其规则。《侵权职责法》实施前发作的医疗危害职责胶葛,不适用本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