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员工福利是否可按标准税前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23:49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提出,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发放给内设组织工作人员的住宅公积金,能否列入员工福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问表明,能够按规则规范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别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的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因而,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能企业发放给内设理发室工作人员的住宅公积金,可列入企业员工福利费按规则规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