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能否补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9:29生育稳妥金是由单位依照其工资总额的必定份额交纳的,员工个人不交纳生育稳妥费。所以员工不存在补交的问题。
网友发问:
你们好,我在渝中区一私企做文秘,作业近一年了怀孕,现在宝宝现已早产了,去报销费用时才发现公司给我买的生育稳妥还缺乏六个月,故而报销不到相关费用。我想问问,可否现在补交生育稳妥,然后再去人社局报销相关费用?
律师回答:
依照《重庆市员工生育稳妥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81号令)第十三条规则:参保单位员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稳妥费的次月起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一般状况下不补缴。因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则参与生育稳妥,导致员工不能在生育稳妥基金中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由用人单位依照《重庆市员工生育稳妥暂行办法》规则的规范予以付出。
此外,生育稳妥金是由单位依照其工资总额的必定份额交纳的,员工个人不交纳生育稳妥费。所以员工不存在补交的问题。只需员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所在单位依照规则参与生育稳妥,并为该员工接连交纳生育稳妥费满必定时刻以上的,员工就可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