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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淫秽表演获利10万,怎样算网络涉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6:47
一些网络主播为牟取暴利,在网上发布淫秽视频并张狂撒播,并成为各大网站抢手查找的关键词,对社会风气形成了极端严峻的影响。那么怎样才算网络涉黄呢,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欢迎阅览!
2016年3月3日,绵竹新市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某网站上挂着一段4人聚众淫乱扮演的视频,视频中的女主角为四川口音,其间扮演的色情内容在网上传达极为炽热,期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处理。接到报案后,新市派出所敏捷将案子层级上报。绵竹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依据头绪进入网站后发现,该段淫秽视频时刻为2分钟,两男两女,点击量近3万次,并已攻占了各大网站的查找关键词。
办案民警发现两条举报头绪为同一内容,决议兼并侦办。经过对网站的剖析,民警敏捷找到了视频女主角“雪梨枪”的微信号和微博号,发现该女主角在微博中有着近万粉丝。从2015年末开端,“雪梨枪”是手机直播软件“映客”、“yolo”的抢手女主播,拥有着4万余人的粉丝量,在直播圈名望不小。她经过网友得知,在直播平台上能够进行淫秽直播挣钱时,雪梨枪便计划使用淫秽视频将自己炒红,再使用知名度获取暴利。
怎样算网络涉黄?
第一条 以牟利为意图,使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电子信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使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以牟利为意图,使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以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牟利罪科罪处分:
(一)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电影、扮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三)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的淫秽电子信息,实践被点击数到达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法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使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许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许数额虽未到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则规范,但别离到达其间两项以上规范一半以上的;
(八)形成严峻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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