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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后被辞退单位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3:07
我国《劳作合同法》对女职工的三期做了维护性规则,一般,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用人单位违法开除怀孕女职工的现象。那么,女职工怀孕后被解雇单位是否违法,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回答。
女职工怀孕后被解雇单位是否合法
要看具体状况。
根据劳作合同法规则,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与其免除劳作联系,假如劳作合同期满,合同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景象消失。因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无特别状况,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免除劳作联系的。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则: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三)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仅仅不能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免除劳作合同,在怀孕女职工有差错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免除合同合法。
因为职场孕妈处于特别生理时期,往往被部分用人单位视为“担负”,以种种托言,如违背规章制度,公司职位调整等违法免除与其劳作联系,严峻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力和生计权力。假如遇到这种状况,孕妈们应决断拿起法令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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