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处理罚没财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1:40
在行政机关法令的过程中,假如呈现了有没收产业的状况那么关于行政机关来说是否能够进行自行处理呢?这就需求咱们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来进行了解,才干知道详细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处理罚没资产吗
行政机关不能够自行处理罚没资产。
《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中规则了行政处分没收的资产处理方法,要依据资产的不同性质,详细状况详细分析。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则:”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资产,经原决议机关负责人同意,依照下列规则别离处理:(一) 归于被侵害人或许好心第三人的合法资产,应当及时返还;(二) 没有被侵害人的,挂号造册,依照规则上缴国库或许依法变卖或许拍卖后,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许价值细微,无法变卖或许拍卖的物品,一致挂号造册后予以毁掉;(四)对无法变卖或许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安排毁掉或许交有关厂家收回。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 对应当交还原主的资产,告诉原主在六个月内来收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纳布告方法奉告原主招领。在告诉原主或许布告后六个月内,无人招领的,按无主资产处理,挂号后上缴国库,或许依法变卖或许拍卖后,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遇有特殊状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伸期限最长不超越三个月。”
因而,关于行政机关来说咱们需求知道在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进行处理被没收的财政,这需求依据法令的规则进行,必定不能是自行处理,这样便是归于违法的行为,会遭到相应的处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处理罚没资产吗
行政机关不能够自行处理罚没资产。
《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中规则了行政处分没收的资产处理方法,要依据资产的不同性质,详细状况详细分析。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则:”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资产,经原决议机关负责人同意,依照下列规则别离处理:(一) 归于被侵害人或许好心第三人的合法资产,应当及时返还;(二) 没有被侵害人的,挂号造册,依照规则上缴国库或许依法变卖或许拍卖后,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许价值细微,无法变卖或许拍卖的物品,一致挂号造册后予以毁掉;(四)对无法变卖或许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安排毁掉或许交有关厂家收回。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 对应当交还原主的资产,告诉原主在六个月内来收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纳布告方法奉告原主招领。在告诉原主或许布告后六个月内,无人招领的,按无主资产处理,挂号后上缴国库,或许依法变卖或许拍卖后,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遇有特殊状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伸期限最长不超越三个月。”
因而,关于行政机关来说咱们需求知道在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进行处理被没收的财政,这需求依据法令的规则进行,必定不能是自行处理,这样便是归于违法的行为,会遭到相应的处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