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4:18①规则法定存款预备率。凡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有必要依照法定比率提留必定的预备金存入中央银行,其余部分才干用于借款或出资。②规则可充任法定存款预备金的标的。一般只限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英国的传统做法答应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抵充存款预备金;法国规则银行的高流动性财物(如政府债券)也可作为存款预备金的组成部分。③规则存款预备金的核算、提存方法。一是确认存款类别及存款余额根底,二是确认缴存预备金的持有期。核算存款余额有的以商业银行的日均匀存款余额,扣除敷衍未付金钱后的差额作为计提预备金的根底,有的以月末或旬末、周末的存款余额扣除敷衍未付金钱后作为计提根底。确认缴存预备金的持有期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同期性预备金帐户制,即以结算日的当期存款余额作为计提持有期,另一种是延期性预备金帐户制,即以结算期曾经的一个或两个时期的存款余额作为计提持有期。④规则存款预备金的类别,一般分为三种:活期存款预备金、储蓄和定期存款预备金、超量预备金。有的国家还规则某些特别的预备金,中央银行一般不计付利息,实践存款低于法定预备限额的,须在法定时限内(一般是当天)补足,否则要受处分;超越法定预备限额的存款余额为超量预备金,中央银行给予付息并答应随时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