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侵权责任相关问题的探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09:21内容提要:本文共分三大部分。榜首部分论说了电产品侵权职责的意义及特征,主要是从电的产性格、风险性、物质性等特色,分析电产品侵权职责与产品侵权职责、风险职责、物质代替职责之间联络。第二部分论说了电产品侵权职责三个构成要件,即电产品有缺点,有危害现实、存在因果联络。并侧重对电产品缺点进行了具体论说,将电产品缺点分为规划缺点、运营缺点、高压缺点三种。特别是对我国电产品存在的规划缺点和运营缺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论述了在司法实务中处理电产品侵权胶葛应留意的问题。应分狷介压电产品侵权职责与非高压电产品侵权职责,尤其是在处理高压电产品侵权胶葛时,不能简略地将电产品侵权职责人仅限定在产权人规模,而应将供电人、产权人或管理人及与电产品具有特定联络的职责人等归入其规模。
电与人类日子紧密相联,电在推进社会发展与前进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时电也危害人们的一些权益,这就发生一个法律问题——①电产品侵权职责。笔者试就电产品侵权职责的意义和特征、构成要件及在司法实务中应留意的问题谈一些浅见拙识,以期抛砖引玉。
一、电产品侵权职责的意义及特征
(一)对电的知道和了解。笔者以为现在有四种不同的观念,榜首种观念以为,②“电是指有电荷存在和电荷改变的现象,电是一种很重要的动力,广泛用在出产和日子各个方面,如发光、发热发生动力等。”第二种观念以为,③“电是物质中的一种能,但一般所称的‘电’实际上是指定向活动的电荷,即电流。不过,法律上所指的电,并不是一种物理现象,而是指与电有关的行为,包含发电、输电、变电和用电。”第三种观念以为,④“电是什物中的一种特点。……电是依附在物体上的,因而把它称为电荷,……。电荷周围存在着电场。运动时还有磁场。跟着人们对电的实质、特性和操控办法日益了解和把握,电在出产、日子和科学实验中的运用也日益广泛。”第四种观念以为,⑤“电归于民法中‘物’的领域,虽然电是一种无形的物质,只能经过运用才干表现其效能,它仍然是一种‘物’。”笔者以为以上四种观念,是从各种不同视点,对电给予了不同的解说,从电的广义方面了解,这四种观念,便是电意义的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电产品侵权职责的意义及特征。电产品侵权职责是指有缺点及风险的电产品形成别人人身损伤或许产业危害,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管理者等及与电产品有特定联络的人应承当的特别侵权职责。笔者以为,电产品侵权职责具有如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