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高层管理人员租房,该人员是否要缴纳个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1:48网友发问:
公司给某些高层办理人员租来寓居的房子,请问,该人员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答:
企业为获得员工供给的服务而给予各种方法的酬劳以及其他相关开销均归于员工薪酬领域,一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条规则,个人所得的方法,包含现金、什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所得为什物的,应当依照获得的凭据上所注明的价格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无凭据的什物或许凭据上所注明的价格显着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交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依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交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交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获得有关补助征免个人所得税履行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7]5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批阅项目的后续办理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4]80号)文件规则,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方法或实报实销方法获得的合理的住房补助、膳食补助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交税人在初度获得上述补助或上述补助数额、付出方法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薪酬薪水所得交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上述补助的有用凭据,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承认免税。
所述公司为高层办理人员租房,归于高层办理人员获得的“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应作为并入薪酬薪水计征个人所得税。假如高层办理人员归于外籍个人,能够按规则享用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