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长期失踪,另一方是否可以再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3:06夫妻一方长时间失踪,另一方是否能够再婚?这个再婚是不是能够直接处理结婚登记就行了?我国法令这种景象是怎样规则的?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简介:
2007年3月20日,刘女士与老公因家庭小事发作争持,第二天早上,刘女士发现老公不见踪影,至今下落不明。请问,苦等老公8年的刘女士应怎么开端自己的新生活?
法令剖析: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老公逝世。
1、请求宣告逝世的条件:《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从事端发作之日起满二年的,好坏联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逝世。”
2、谁有权请求宣告逝世:宣告逝世的好坏联系人与宣告失踪的好坏联系人完全相同:(1)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2)对下落不明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3)下落不明人的债务人和债务人。
3、请求逝世程序:法院依法受理好坏联系人提出的逝世宣告请求后,首先应宣布寻觅失踪人布告,布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端失踪的人寻觅布告,布告期为3个月。布告期满,失踪人仍无消息的,由法院以判定方法宣告失踪人逝世。
4、宣告逝世的效能。天然人被宣告逝世后,应发作与公民天然逝世相同的效能:(1)婚姻联系天然免除;(2)个人合法产业变为遗产,依照遗产承继法的有关规则开端承继;(3)被宣告逝世人所在单位将其开除。
综上,刘女士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老公逝世。法院依法宣判后,刘女士将取得自在身,依照承继法的规则承继老公的遗产,从头寻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当然,刘女士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法院判定准予离婚后能够再婚。这种方法是不对刘女士老公的产业进行处置,也不会存在承继联系。主张挑选第一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