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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得裁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01:09

   上海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做出规则,凡不能依法付出免除劳作联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处理单位拖欠员工债款的企事业单位,不得裁减人员。    据国家有关规则,正常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大批量裁减人员,须依照《劳作法》及相关法规实行程序,裁人计划须经员工代表大会经过报县级以上劳作行政部门存案。生产经营不正常又确需裁人的企业,要严厉依照劳作法律法规规则进行裁人,并依法付出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债权债款问题。如一次性处理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员工洽谈签定偿债协议,不然不得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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