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无理由退房新规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6:03近期,东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行运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告诉》,里边包含了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规则。那么,无理由退房新规是什么呢?针对相关问题听讼网小编为你做以下的具体介绍。
现依据《告诉》,购房者在认购书签定之日起两个天然日内(不含签定当日,下同)要求免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两边没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交还。值得注意的是,签定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说将来拟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首要条款及相关合同危险。两个天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免除认购书。
开发商未在约好的期限内与购房者洽谈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有权免除本认购书。购房者免除本认购书的,开发商需求双倍返还购房者已付出的定金。此外,若依据认购书法令,若开发商在购房者付出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免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凡因本认购书引起的争议,两边应友爱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时,两边挑选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述;或向当地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此次新规更多的是对购房者的一种维护,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也就是说,今后咱们在东莞买房也能够像在网上购物时相同,在规则期限内能够提出“无理由免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信任以上的阐明让咱们关于无理由退房新规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若还存在疑问无法处理,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咨询,咱们将有专业律师给你供给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