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20:09
很多人都知道,上班期间在作业场所因作业原因受伤一般都会被确认为工伤,然而在咱们周围,还有许多人的作业需要常常出差,特别是出售人员和业务人员。那么,员工出差受伤怎么确认工伤呢?下面就让听讼小编带我们从一则事例中来了解一下吧!
员工出差受伤怎么确认工伤
案情介绍
赵某是某公司的员工。2014年2月,公司组织赵某出差参加会议,赵某入住主办单位组织的某酒店,当晚在客房内洗澡时因澡堂防滑垫失效滑倒,经医院确诊为右膝内侧副韧带撕脱,右股骨内骨软骨损害。赵某以为其所受损伤系因作业原因引起,遂向劳动部门请求工伤确认,并提交了目击者证明、确诊证明书等资料。那么,对赵某的情况能够确认为工伤吗?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则,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应当确认为工伤。依据该规则,因工外出确认工伤应具有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员工承受用人单位的指使,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作业的期间。二是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即在作业时刻、作业场所和因作业原因伤亡。
因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作业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因工外出期间所面临的环境、情况相对生疏,遭受损伤的可能性将更大,因而,笔者以为,因工外出的,外出的整个期间都应当确认为作业时刻;员工外出的场所应包含歇息场所,与外出作业有直接联络和直接联络的景象都应视为“作业原因”,如与作业有直接联络的歇息、旅途等都应视为作业的连续,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员工的权力。当然,不能将那些与作业无关的活动,如在出差期间探亲访友、文娱玩耍、购物等私家活动视为“作业”或“作业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9月7日《关于员工外出学习歇息期间遭到别人损伤应否确认为工伤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员工受单位指使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组织的歇息场所歇息时遭到别人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员工受单位指使外出作业、开会期间在歇息场所歇息时遭到损伤的,与该答复比较,仅仅是外出的详细原因不同,性质完全相同。对比外出学习,外出开会更应确认为作业时刻。故能够适用该答复所确认的准则。
综上所述,员工因作业原因在作业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有关的活动的时刻,应确认为“因工外出期间”;在用人单位、会议举行单位或学习单位组织或组织的与作业有关的活动(包含歇息)中遭到事端损伤,可视为“作业原因”。本案中,赵某受指使外出参加会议归于“因工外出期间”;在会议组织的房间内洗澡跌伤,应确认为“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因而应当确认为工伤。
相关常识:怎么确认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应确认工伤:
1.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2.作业时刻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3.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7.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认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员工出差受伤怎么确认工伤
案情介绍
赵某是某公司的员工。2014年2月,公司组织赵某出差参加会议,赵某入住主办单位组织的某酒店,当晚在客房内洗澡时因澡堂防滑垫失效滑倒,经医院确诊为右膝内侧副韧带撕脱,右股骨内骨软骨损害。赵某以为其所受损伤系因作业原因引起,遂向劳动部门请求工伤确认,并提交了目击者证明、确诊证明书等资料。那么,对赵某的情况能够确认为工伤吗?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则,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应当确认为工伤。依据该规则,因工外出确认工伤应具有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员工承受用人单位的指使,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作业的期间。二是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即在作业时刻、作业场所和因作业原因伤亡。
因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作业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因工外出期间所面临的环境、情况相对生疏,遭受损伤的可能性将更大,因而,笔者以为,因工外出的,外出的整个期间都应当确认为作业时刻;员工外出的场所应包含歇息场所,与外出作业有直接联络和直接联络的景象都应视为“作业原因”,如与作业有直接联络的歇息、旅途等都应视为作业的连续,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员工的权力。当然,不能将那些与作业无关的活动,如在出差期间探亲访友、文娱玩耍、购物等私家活动视为“作业”或“作业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9月7日《关于员工外出学习歇息期间遭到别人损伤应否确认为工伤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员工受单位指使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组织的歇息场所歇息时遭到别人损伤的,应当确认为工伤。”员工受单位指使外出作业、开会期间在歇息场所歇息时遭到损伤的,与该答复比较,仅仅是外出的详细原因不同,性质完全相同。对比外出学习,外出开会更应确认为作业时刻。故能够适用该答复所确认的准则。
综上所述,员工因作业原因在作业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有关的活动的时刻,应确认为“因工外出期间”;在用人单位、会议举行单位或学习单位组织或组织的与作业有关的活动(包含歇息)中遭到事端损伤,可视为“作业原因”。本案中,赵某受指使外出参加会议归于“因工外出期间”;在会议组织的房间内洗澡跌伤,应确认为“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因而应当确认为工伤。
相关常识:怎么确认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应确认工伤:
1.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2.作业时刻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3.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7.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认为工伤的其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