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15:45
我国土地办理组织是怎么设置的?它们设置的时刻、功能、办理起伏、权限各是什么?下面,听讼网修改就来为我们遍及一下。
一、我国土地办理施行笔直办理
即国家-省级-市县级-城镇级逐级向上负责制。其间国家土地行政办理机关为国土资源部,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经过关于国务院组织改革方案的决议。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办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一起组成国土资源部。保存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后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
二、我国土地办理施行督察准则
国家土地督察局直属国务院,对各地土地办理状况进行监督,国土资源部部长任土地总督察。国家土地督察局下设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9个分局,分区域对土地办理状况进行监督。
三、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办理中的具有重要作用
一方面,土地办理的前期条件,如城乡规划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等作业不能脱离人民政府的详细作业;另一方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同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
上述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存案。
一、我国土地办理施行笔直办理
即国家-省级-市县级-城镇级逐级向上负责制。其间国家土地行政办理机关为国土资源部,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经过关于国务院组织改革方案的决议。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办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一起组成国土资源部。保存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后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
二、我国土地办理施行督察准则
国家土地督察局直属国务院,对各地土地办理状况进行监督,国土资源部部长任土地总督察。国家土地督察局下设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9个分局,分区域对土地办理状况进行监督。
三、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办理中的具有重要作用
一方面,土地办理的前期条件,如城乡规划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等作业不能脱离人民政府的详细作业;另一方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同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
上述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