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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2:10
二手房相对新房来说,价格更低,更多的工薪阶层会挑选二手房。但是在二手房生意的过程中,难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胶葛。常见的有房子权属不清引起的争议,生意两边签定阴阳合同导致胶葛,受法令和政策约束的二手房因不能上市生意引发胶葛等等问题。为了保证二手房生意的安全性,不在二手房生意中吃亏,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几点注意事项,我们必须记清。
二手房生意时的注意事项
1、核对卖方的身份。假设是自己,看他的身份证;假设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假设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通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子是不是有房子共有权人,假设房子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供应每个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答应出卖房子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工业,是否通过卖方爱人的书面赞同;假设房子已租赁,则须卖房人供应承租人答应出售的书面定见;假设房子已被典当,则须卖房人供应典当权人答应房子出售的书面文件。
3、如通过中介购房,购房者要挑选标准的、有相对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有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公布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子土地管理局公布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核对产权人身份。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姓名与房产证上的房子所有人是不是相同,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须知道所购公房是成本价仍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存优先收购权,所以,应要求卖房人供应单位抛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协议;除此之外,戎行、医院、校园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答应的情况下,一概不得出售。
6、假设所购房子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供应政府部门对其上市生意的批准书。
7、假设知道到欲购房子归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收购:已列入拆迁公告规划的房子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子;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子;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子;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子。
8、对房子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备的查看。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子户型、布局、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知道有关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知道物业公司供应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9、关键性许诺应体现在房子生意合同之中。生意两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显着低于市场价时,或许以所购房子进行典当告贷时,要对所购房子进行评价;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生意的任何关键性约好或卖方的任何许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仅仅口头约好,由于口头约好在一旦发作纠葛的时分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首要包含:房子面积及隶属的设备、价款及给付办法、土地运用年限、房子交给期限、违约责任等;假设挑选了按揭告贷的付款办法,则须按照规矩处理告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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