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与免责事由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6:47
发起人、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对其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的丢失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职责的董事、监事和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对前款的丢失承当连带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实践操控人操作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违背证券法律规则,以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名义虚伪陈说并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能够由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后,能够向实践操控人追偿。实践操控人违背证券法第四条、第五条以及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由实践操控人承当补偿职责。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负有职责的董事、监事和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对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承当的补偿职责负连带职责。其免责事由同前款规则。
专业中介服务组织及其直接职责人违背证券法榜首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则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就其负有职责的部分承当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其他作出虚伪陈说行为的组织或许自然人,违背证券法第五条、第七十二条、榜首百八十八条和榜首百八十九条规则,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职责的董事、监事和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对前款的丢失承当连带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实践操控人操作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违背证券法律规则,以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名义虚伪陈说并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能够由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发行人或许上市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后,能够向实践操控人追偿。实践操控人违背证券法第四条、第五条以及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由实践操控人承当补偿职责。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负有职责的董事、监事和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对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承当的补偿职责负连带职责。其免责事由同前款规则。
专业中介服务组织及其直接职责人违背证券法榜首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则虚伪陈说,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就其负有职责的部分承当补偿职责。但有依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其他作出虚伪陈说行为的组织或许自然人,违背证券法第五条、第七十二条、榜首百八十八条和榜首百八十九条规则,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