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01:55
顾客与经营者洽谈宽和能够经过与经营者洽谈宽和、恳求顾客协会调停、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依据与经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处理,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洽谈宽和的界说:
顾客与经营者在发作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洽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经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辨明职责,达到宽和协议,使胶葛得以处理的活动。顾客权益争议的洽谈宽和是一种快速、简洁的争议处理方法,无论是对顾客仍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抱负的途径。事实上,日常日子中很多的顾客权益争议都是经过这种方法处理的。
顾客与经营者洽谈宽和的法律依据:
《顾客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顾客和经营者发作顾客权益争议的,能够经过下列途径处理:(1)与经营者洽谈宽和;(2)恳求顾客协会调停;(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4)依据与经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洽谈宽和的界说:
顾客与经营者在发作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洽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经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辨明职责,达到宽和协议,使胶葛得以处理的活动。顾客权益争议的洽谈宽和是一种快速、简洁的争议处理方法,无论是对顾客仍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抱负的途径。事实上,日常日子中很多的顾客权益争议都是经过这种方法处理的。
顾客与经营者洽谈宽和的法律依据:
《顾客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顾客和经营者发作顾客权益争议的,能够经过下列途径处理:(1)与经营者洽谈宽和;(2)恳求顾客协会调停;(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4)依据与经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