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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根据行业惯例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12:17
一般情况下,假如咱们在公司作业的话就一定要签定劳作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常规不好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话是否归于违法?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常规不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是否违法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82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而此项规则为强制性规则,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恪守,并与职工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该会计师事务所自称其实行宽松的“人性化”办理,依照职业常规,能够不与项目审计辅佐人员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但其所建议的职业常规不符合法律规则。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违法在先,职工可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处理。洽谈不成,可向当地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不只能够追索拖欠的劳作报酬,还能够所要不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的二倍薪酬差额,还能够要求经济补偿金。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只需劳作者在公司作业就一定要签定劳作合同,假如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就归于违法,可是假如职工在公司作业的时刻不超越一个月能够签定口头劳作合同。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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