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又有什么规定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07:34
答:《劳作合同法》第59条规则:“用工单位应当依据作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差遣单位确认差遣期限,不得将接连用工期限切割缔结数个短期劳务差遣协议。”第62条规则:“用工单位应当实施下列职责:(一)履行国家劳作规范,供给相应的劳作条件和劳作保护;(二)奉告被差遣劳作者的作业要求和劳作报酬;(三)付出加班费、绩效奖金,供给与作业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差遣劳作者进行作业岗位所必需的训练;(五)接连用工的,实施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差遣劳作者再差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67条规则:“用人单位不得建立劳务差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许所属单位差遣劳作者。”
法令的这些规则明确地阐明,劳务差遣中的用工单位应当奉告被差遣劳作者的作业要求和劳作报酬;付出加班费、绩效奖金,供给与作业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差遣劳作者进行作业岗位所必需的训练;接连用工的,实施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应当依照劳务差遣协议运用被差遣劳作者,不得将被差遣劳作者再差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别的,《劳作合同法》针对劳务差遣的特殊性,对被差遣劳作者的权力作了一些特别规则。包含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作规范履行;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依法参与或许安排工会的权力。假如被差遣劳作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差遣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法令的这些规则明确地阐明,劳务差遣中的用工单位应当奉告被差遣劳作者的作业要求和劳作报酬;付出加班费、绩效奖金,供给与作业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差遣劳作者进行作业岗位所必需的训练;接连用工的,实施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应当依照劳务差遣协议运用被差遣劳作者,不得将被差遣劳作者再差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别的,《劳作合同法》针对劳务差遣的特殊性,对被差遣劳作者的权力作了一些特别规则。包含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作规范履行;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依法参与或许安排工会的权力。假如被差遣劳作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差遣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