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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房需要担违约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17:14
在签定购房合同之后,咱们有的时分会由于一些原因导致最终不想买房,那这时分咱们能回绝收房吗?回绝收房需求担违约责任吗?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的小编在下面做了具体的介绍,下面就和听讼小编一同来看看吧,欢迎阅览!
回绝收房违约吗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是若有《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则,当事人互负债款,没有先后实行次序的,应当一同实行。一方在对方实行之前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实行债款不符合约好时,有权回绝其相应的实行要求。因而,回绝收房是否需求承当违约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案情简介】
2011年,市民马先生与某地产开发商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向其购买一套房产,房价总额近100万元,合同约好开发商应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获得规划、消防、人保、供水、供电、供气等合格文件交给给业主。合同签定后马先生付清了购房款。2012年12月1日前,开发商按期告诉马先生收房,但在验房进程中马先生发现,小区并没有正式供水和供电,都是选用暂时电和暂时水源,这让马先生极为不满。随后马先生与其他业主商议后一同决议回绝收房,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争论。
【律师说法】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业主验房时,开发商要供给《竣工检验存案表》、《房子土地测绘技能报告书》、《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运用说明书》等法律性文件,还有其他市政配套是否到达了合同约好的交给条件,房子质量是否到达国家规则的标准和合同的约好。依据《住所修建标准》的规则,其间一条:新房不具备小区路途晓畅,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条件的,购房者能够回绝收房。此事例中,依据马先生与开发商签定的合约,里边规则了水、电等设备有必要到位,但后期开发商并未完成,所以马先生有权回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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