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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可以委托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代行表决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6:14
董事长是否能够托付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代行表决权
关于这一问题,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状况予以处理。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办法和表决程序,公司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则,而是留给各个公司的公司规章根据具体状况自行规则。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自身规划较小,运营办法灵敏,企业状况不同很大,千人一面的强制性规则不能有效地习惯各个公司的具体状况。因而,在董事会的活动办法上留有必要的空间,让公司的投资者经过规章予以规则,是必要的。因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完全能够在公司规章中自行规则董事长行使表决权的办法,经过规章颁发董事长在某些景象下托付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其别人代行表决权。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办法和表决程序,新《公司法》第112规则,董事因故不能到会董事会会议的,能够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到会,托付书中应载明授权规划。咱们以为,其立法原意是董事有义务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确因故不能到会的,法令供给了一种补偿办法即能够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其到会,不然即为缺席。这主要是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规划一般较大,其运营管理决议计划往往影响面较大,有时不只触及金额巨大的商业行为,并且或许会对某个区域甚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形成很大影响,在这种状况下,对董事托付别人参与董事会会议有必要作出约束,这有利于公司决议计划程序的合理,一起也能够对董事恪尽职守起到必定的催促效果。尤其是董事长通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对内对公司的严重运营管理事项具有很大的决议计划权和影响力。因而,咱们以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托付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其别人代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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