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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与经营所得如何适用新旧个人所得税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7:33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怎么适用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则?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则不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产运营所得。在核算方法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011年9月1日(含)今后的出产运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正后的减除费用规范和税率表。
因为新税法的实施时刻是在年度中心的9月1日,年终汇算清缴时触及分段核算应交税额的问题,需求分步进行:
1、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则,核算全年应交税所得额。
2、然后核算前8个月应交税额:前8个月应交税额=(全年应交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3、再核算后4个月应交税额:后4个月应交税额=(全年应交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
4、全年应交税额=前8个月应交税额 后4个月应交税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也是对比这个核算方法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需求留意的是,这个核算方法仅适用于交税人2011年的出产运营所得,2012年今后则依照修正后的税法全年适用一致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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