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3:07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则,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峻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世后1年核算。
3.罪犯日子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损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则景象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许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峻疾病,有必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确诊并开具证明文件。
1.罪犯有严峻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世后1年核算。
3.罪犯日子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损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则景象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许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峻疾病,有必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确诊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