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2:44
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经过对广告商场的规范,群众传播前言不得以新闻报道方式发布广告。对顾客启到必定的保护效果,对药品广告的内容也有清晰的规则。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公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经过,现予发布,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广告原则
第三章广告活动
第四章广告的检查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商场经济中的积极效果,拟定本法。
第二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恪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产品运营者或许服务供给者承当费用,经过必定前言和方式直接或许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产品或许所供给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产品或许供给服务,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运营者,是指受托付供给广告规划、制造、署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许广告主托付的广告运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许其他经济安排。
第三条广告应当实在、合法,契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伪的内容,不得诈骗和误导顾客。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遵从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广告原则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公民的身心健康,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进步,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护国家的庄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景象:
(一)运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运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运用国家级、第一流、最佳等用语;
(四)阻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产业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阻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杰出风气;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惧、暴力、丑陋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阻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景象。
第八条广告不得危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广告中对产品的功能、产地、用处、质量、价格、出产者、有用期限、许诺或许对服务的内容、方式、质量、价格、许诺有标明的,应当清楚、理解。
广告中标明推销产品、供给服务顺便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第十条广告运用数据、统计材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实在、精确,并标明出处。
第十一条广告中触及专利产品或许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品种。
未获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报获得专利权。
制止运用未颁发专利权的专利请求和现已中止、吊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降低其他出产运营者的产品或许服务。
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顾客辨明其为广告。
群众传播前言不得以新闻报道方式发布广告。经过群众传播前言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符号,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差异,不得使顾客产生误解。
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标明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的;
(二)阐明治愈率或许有用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成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运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安排、医疗安排或许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药品广告的内容有必要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赞同的阐明书为准。
国家规则的应当在医师指导下运用的医治性药品广告中,有必要注明“按医师处方购买和运用”。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别药品,不得做广告。
第十七条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运用无毒、无害等标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语的;
(二)含有不科学的标明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的;
(三)含有违背农药安全运用规程的文字、言语或许画面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制止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制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中有必要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第三章广告活动
第二十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缔结书面合同,清晰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方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二条广告主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所推销的产品或许所供给的服务应当契合广告主的运营范围。
第二十三条广告主托付规划、制造、发布广告,应当托付具有合法运营资历的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二十四条广告主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许供给实在、合法、有用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出产、运营资历的证明文件;
(二)质量检验安排对广告中有关产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承认广告内容实在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发布广告需求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还应当供给有关赞同文件。
第二十五条广告主或许广告运营者在广告中运用别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前获得别人的书面赞同;运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前获得其监护人的书面赞同。
第二十六条从事广告运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造设备,并依法处理公司或许广告运营挂号,方可从事广告活动。
播送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安排处理,并依法处理兼营广告的挂号。
第二十七条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根据法令、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许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运营者不得供给规划、制造、署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二十八条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则,树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受挂号、审阅、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广告收费应当合理、揭露,收费规范和收费方法应当向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案。
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发布其收费规范和收费方法。
第三十条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运营者供给的前言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材料应当实在。
第三十一条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出产、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以及制止发布广告的产品或许服务,不得规划、制造、发布广告。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运用交通安全设备、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备、交通安全设备、交通标志运用的;
(三)阻碍出产或许公民生活,危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修建操控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当地公民政府制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四章广告的检查
第三十四条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前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产品的广告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进行检查的其他广告,有必要在发布前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检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广告主请求广告检查,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向广告检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检查机关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作出检查决议。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背本法规则,运用广告对产品或许服务作虚伪宣扬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中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揭露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背本法规则,发布虚伪广告,诈骗和误导顾客,使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许应知广告虚伪仍规划、制造、发布的,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责任。
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供给广告主的实在称号、地址的,应当承当悉数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许其他安排,在虚伪广告中向顾客引荐产品或许服务,使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揭露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揭露更正,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十三条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背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则,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物、酒类、化妆品广告的,或许违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则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许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
第四十二条违背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则,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许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背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未经广告检查机关检查赞同,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广告主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假造、变造或许转让广告检查决议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广告检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检查赞同决议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危害未成年人或许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冒充别人专利的;(三)降低其他出产运营者的产品或许服务的;(四)广告中未经赞同运用别人名义、形象的;(五)其他侵略别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议;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公民法院申述。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议。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民法院申述。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议的,当事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民法院申述。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本法实施前拟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令、法规的内容与本法不符的,以本法为准。
《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公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经过,现予发布,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广告原则
第三章广告活动
第四章广告的检查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商场经济中的积极效果,拟定本法。
第二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恪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产品运营者或许服务供给者承当费用,经过必定前言和方式直接或许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产品或许所供给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产品或许供给服务,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运营者,是指受托付供给广告规划、制造、署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许广告主托付的广告运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许其他经济安排。
第三条广告应当实在、合法,契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伪的内容,不得诈骗和误导顾客。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遵从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广告原则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公民的身心健康,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进步,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护国家的庄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景象:
(一)运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运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运用国家级、第一流、最佳等用语;
(四)阻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产业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阻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杰出风气;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惧、暴力、丑陋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阻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景象。
第八条广告不得危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广告中对产品的功能、产地、用处、质量、价格、出产者、有用期限、许诺或许对服务的内容、方式、质量、价格、许诺有标明的,应当清楚、理解。
广告中标明推销产品、供给服务顺便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第十条广告运用数据、统计材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实在、精确,并标明出处。
第十一条广告中触及专利产品或许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品种。
未获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报获得专利权。
制止运用未颁发专利权的专利请求和现已中止、吊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降低其他出产运营者的产品或许服务。
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顾客辨明其为广告。
群众传播前言不得以新闻报道方式发布广告。经过群众传播前言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符号,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差异,不得使顾客产生误解。
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标明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的;
(二)阐明治愈率或许有用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成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运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安排、医疗安排或许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药品广告的内容有必要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赞同的阐明书为准。
国家规则的应当在医师指导下运用的医治性药品广告中,有必要注明“按医师处方购买和运用”。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别药品,不得做广告。
第十七条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运用无毒、无害等标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语的;
(二)含有不科学的标明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的;
(三)含有违背农药安全运用规程的文字、言语或许画面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制止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制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中有必要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第三章广告活动
第二十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缔结书面合同,清晰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方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二条广告主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所推销的产品或许所供给的服务应当契合广告主的运营范围。
第二十三条广告主托付规划、制造、发布广告,应当托付具有合法运营资历的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二十四条广告主自行或许托付别人规划、制造、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许供给实在、合法、有用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出产、运营资历的证明文件;
(二)质量检验安排对广告中有关产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承认广告内容实在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发布广告需求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还应当供给有关赞同文件。
第二十五条广告主或许广告运营者在广告中运用别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前获得别人的书面赞同;运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前获得其监护人的书面赞同。
第二十六条从事广告运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造设备,并依法处理公司或许广告运营挂号,方可从事广告活动。
播送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安排处理,并依法处理兼营广告的挂号。
第二十七条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根据法令、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许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运营者不得供给规划、制造、署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二十八条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则,树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受挂号、审阅、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广告收费应当合理、揭露,收费规范和收费方法应当向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案。
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发布其收费规范和收费方法。
第三十条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运营者供给的前言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材料应当实在。
第三十一条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出产、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以及制止发布广告的产品或许服务,不得规划、制造、发布广告。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运用交通安全设备、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备、交通安全设备、交通标志运用的;
(三)阻碍出产或许公民生活,危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修建操控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当地公民政府制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四章广告的检查
第三十四条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前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产品的广告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进行检查的其他广告,有必要在发布前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检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广告主请求广告检查,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向广告检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检查机关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作出检查决议。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背本法规则,运用广告对产品或许服务作虚伪宣扬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中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揭露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背本法规则,发布虚伪广告,诈骗和误导顾客,使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许应知广告虚伪仍规划、制造、发布的,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责任。
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供给广告主的实在称号、地址的,应当承当悉数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许其他安排,在虚伪广告中向顾客引荐产品或许服务,使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揭露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揭露更正,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发布广告违背本法第十三条规则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背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则,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物、酒类、化妆品广告的,或许违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则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许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广告业务。
第四十二条违背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则,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许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能够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背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未经广告检查机关检查赞同,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中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广告主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假造、变造或许转让广告检查决议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广告检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检查赞同决议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危害未成年人或许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冒充别人专利的;(三)降低其他出产运营者的产品或许服务的;(四)广告中未经赞同运用别人名义、形象的;(五)其他侵略别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议;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公民法院申述。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议。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民法院申述。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议的,当事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民法院申述。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本法实施前拟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令、法规的内容与本法不符的,以本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