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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藏匿子女有什么后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8:38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夫妻两边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育的,不抚育子女的一方就需求付出抚育费,而且对子女具有探望的权力,抚育方要帮忙行使探望权,那么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躲藏子女有什么结果?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躲藏子女有哪些结果
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躲藏子女,归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规则,夫妻两边都有抚育职责和权力,即使是离婚的夫妻,不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育职责而且有探视孩子的权力,其具有抚育权的一方也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回绝对方短期内再次行使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职责。
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抚育费、生活费、产业切割、遗产承继、探望子女等判定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帮忙执行的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躲藏子女有哪些结果”问题进行的回答,探望权是一种探望子女的权力,假如一方不帮忙执行探望权的,探望人能够恳求法院强制执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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