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不要签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9:15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作合同两边能够不约好试用期,也能够约好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职工参与社保。在试用期,劳作者可随时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作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也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我国新劳作法第十九条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作合同,不得约好试用期。在实践中,的确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作者约好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定劳作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为试用合格,就签定正式劳作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以为不符合选用条件,就免除劳作联系。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则的。试用期存在的条件是两边签定了劳作合同,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好试用期而未签定劳作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两边发作劳作争议将依照现实劳作联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劳作合同两边能够不约好试用期,也能够约好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职工参与社保。在试用期,劳作者可随时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作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也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我国新劳作法第十九条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作合同,不得约好试用期。在实践中,的确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作者约好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定劳作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为试用合格,就签定正式劳作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以为不符合选用条件,就免除劳作联系。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则的。试用期存在的条件是两边签定了劳作合同,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好试用期而未签定劳作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两边发作劳作争议将依照现实劳作联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