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殊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16:05[案情]
患者女,25岁,因支气管扩张咳血住某医学院隶属医院医治。住院的三个多月,在医治咳血的过程中发作重症脑梗塞,并在住院期间感染沉痾丙肝,使多种脏器受损,形成呼吸与循环功用衰竭,终究导致逝世。经省医疗事端技能判定委员会判定为一级医疗技能事端。
[处理]
患者家族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补偿14项费用,共328771.97元。法院审理后以为:第一项要求补偿医疗事端补偿费6000.00元,契合该省施行《医疗事端处理方法》细则的规则,应予支撑。第二项,要求补偿住院费87683.97元,应扣除病因支气管扩张咳血而发作的费用3672.57元,实践应补偿住院费84011.40元。第三项,要求补偿按医嘱外购药费126000.00元,经查在发作事端至逝世期间,按医嘱在病历中记需外21068.00元,在病历中亦有记载,应予支撑。第五项,护理费用20168.00元。经查,原告是以每天3班,每班4人,每班每10元护理费,4元误餐费计算出来的,但无法令根据。鉴于原告供给护理人员的根据,有乡村的,有城市的,但均无固定作业,参照有关规则可选择乡村1人,城市1人,以每天2人为护理人员,从事端发作日起至患者逝世止计123天,城市1人按1660元。13元÷365天×123天计559.44元,乡村1人按751.39元÷365天×123天计253.20元,2人护理费计812.64元。第六项,要求补偿养分费15000.00元,考虑患者在住院的数月间。时有病况加剧,身体极度衰弱,原告及其家族给患者服用很多补品,且在病例中亦记载需吸少数三株口服液等状况,参照有关规则,可适当给养分费2000.00元。第七项,要求补偿因削减收入1500.00元,根据《医疗事端处理方法》第十项八条的规则,应由患者的所在单位处理,本院不予支撑。第八项,要求补偿请外地专家会诊费5000.00元,患者病况加剧后,原告及亲属约请外地专家,被告亦承受会诊,应予支撑,但只能根据原告供给的收据为准计1060.00元。第九项,要求补偿丧葬费9000.00元,没有法令根据,参照有关规则,应补偿500.00元。第十项要求补偿医疗判定费400.00元,应予支撑。第十一项,要求补偿去省会参与医疗判定交通食宿费600.00元,原告供给二张收据207.00元,应予支撑。第十二项,要求补偿精力补偿费50000.00元,无法令根据,不予支撑。
根据《医疗事端处理方法》第18条,×××省施行《医疗事端处理方法》细则第17条,《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则,判定如下:被告×××医学院隶属医院补偿原告×××(患者家族)医疗事端补偿费6000.00元、住院费85011.40元、按医嘱外购药费126568.32元,于判定收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诉讼费5881.00元,由被告×××医学院隶属医院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