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19:23
无效合同是相对干有用合同而言的,是最典型的违背收效要件的合同。无效合同在实践中类型较多,状况比较复杂。在合同纠纷中占有了较大的份额,因此有必要就无效合同问题进行讨论。本文拟对无效合同的承认谈几点浅显的观点。一、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违法性是无效合同的判别标准,怎么了解违法性的概念呢?《民法通则》第58条规则:“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及《合同法》第52条关于“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的合同无效的规则,尽管为无效合同的承认承认了一项清晰的标准,但在详细适用中,还应当留意如下几点:1.有必要违背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拟定的法令和国务院拟定的行政法规,才干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4条规则:“合同法施行今后,人民法院承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拟定的法令和国务院拟定的行政法规为根据,不得以当地性法规、行政规章为根据”。其间,“法令”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并公布的法令:“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拟定并公布的规章、指令、法令等行政标准。只要违背了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才有或许导致合同的无效。至于当地性法规和规章,能否作为判别合同无效的根据,要根据详细状况进行剖析。一般来说,这些标准性文件能够作为判别合同是否无效的参阅,法院不得直接征引这些文件为根据判别合同无效。但是在考虑当地性法规、规章能否作为判别无效的参阅时,榜首,应当考虑这些当地性法规和规章,是否有上位法存在。假如这些当地性法规和规章是根据上位法拟定的,但上位法规则的比较准则,当地性法规和规章对上位法做出了详细规则,能够依照上位法承认合同的效能,当地性法规和规章能够作为承认合同效能的参阅。第二,假如上位法授权当地或某部分做出解说,而当地性法规和规章是根据授权做出解说,那么依照上位法承认合同的效能,当地性法规和规章能够作为承认合同效能的参阅。第三,假如当地性法规和规章的拟定,旨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违背了当地性法规和规章将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能够以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则承认合同无效。当然,违背当地性法规和规章规则,也或许仅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歇业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并不导致合同必定无效。2.有必要是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依照一般的了解,合同法之所以要添加强制性规则这一约束,意图是要严厉区别强行性标准和恣意性标准。所谓恣意性标准,是指当事人能够经过其约好扫除其适用的标准。恣意性标准赋予了当事人必定的意思自治,答应当事人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自在作出约好,对恣意性标准由当事人经过约好加以扫除是合法的。所以,只要在违背强行法规的状况下,才干导致合同无效。强行法规可分为强制规则与制止规则二种。强制规则者,指指令当事人应为必定行为之法令规则。制止规则者,指指令当事人不得为必定行为之法令规则。而制止规则可再分为撤销规则及效能规则,前者仅系撤销违背之行为,对违背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为,井不否定其行为之私法上效能,制止性规则与强制性规则是不一样的。[1]从我国合同理论和实务来看,大多没有严厉区别强制性规则和制止性规则,咱们以为作出这种区别仍是必要的。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和制止性规则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法令、行政法规要求人们有必要为某种行为,而后者是指法令、行政法规要求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3.有必要是违背了强行性规则中的效能性规则。从实践来看我国法令法规承认了很多的强行性标准,在确定合同效能时,有必要在法令上区别何为撤销标准何为效能标准。详细未说能够采纳以下标准:榜首,法令法规清晰规则违背制止性规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该规则归于效能标准。第二,法令法规虽没有清晰规则违背制止性规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但违背该规则今后若使合同持续有用将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以为该标准归于效能标准。第三,法令法规虽没有清晰规则违背制止性规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违背该规则今后若使合同持续有用井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仅仅危害当事人的利益,在此状况下该标准就不该归于效能标准,而是撤销标准。例如关于预售商品房的挂号首要联系当事人的利益,法令建立该准则的意图是维护买受人的利益。所以要求处理预售挂号的标准,应归于撤销标准,非效能标准。没有处理挂号不该导致合同无效。一般未说,只要违背了效能性规则的合同才作为无效的合同,而违背了撤销性的规则,能够由有关机关对当事人施行行政处罚,但不必定宣告合同无效。这就需求区别违法和合同无效的概念。违法从广义上说包含了违背效能性和撤销性标准的行为,但无效一般只限于违背效能性标准的合同,只要部分违背撤销性标准的合同才有或许成为无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