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1:23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4题: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安排职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建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逝世,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一切
B.应归宗某继承人一切
C.应按份额交还职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答案】D
【考点】公益捐款的归属
【解析】甲公司安排职工为救治宗某募捐,此是一项公益募捐活动。一般公益募捐触及三方主体:募捐人、获益人和捐款人。在本题中,甲公司是募捐人,宗某是获益人,甲公司的职工是捐款人。
选项A过错。募捐人是发起人,他能够对募捐款进行保管、监督分配,但对募捐款不享有一切权。因而,余下的5万元不该归甲公司一切。
选项B过错。从捐款的意图来看,公益捐助的意图是为了扶贫济困,而不是从捐款中获取利益。捐款的用处一旦到达或被救助者因医治无效而逝世后,假如获益人或其继承人将剩下金钱据为己有的话,则违反了捐款人的志愿,也违反了公正准则和公序良俗。因而,获益人或其继承人不该享有捐款余额的一切权。
选项C过错。募捐行为能够看作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捐献人将产业捐献出去,就与那笔产业再无一切权关系了,即便存在捐款余额,捐献人也没有权力将余额要回。因而,余下的5万元不该归还给职工。
选项D正确。《公益事业捐献法》第三条规则,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祸、救助贫穷、搀扶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明、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造;(四)促进社会发展和前进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该法第五条规则,捐献产业的运用应当尊重捐献人的志愿,契合公益意图,不得将捐献产业挪作他用。即捐献产业有必要用于公益事业。在该笔捐款用处现已特定化的前提下,其实人们现已知道该笔捐款应用于何处,怀着这样的预期,应将剩下的5万元捐款用于同类的公益事业。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安排职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建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逝世,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一切
B.应归宗某继承人一切
C.应按份额交还职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答案】D
【考点】公益捐款的归属
【解析】甲公司安排职工为救治宗某募捐,此是一项公益募捐活动。一般公益募捐触及三方主体:募捐人、获益人和捐款人。在本题中,甲公司是募捐人,宗某是获益人,甲公司的职工是捐款人。
选项A过错。募捐人是发起人,他能够对募捐款进行保管、监督分配,但对募捐款不享有一切权。因而,余下的5万元不该归甲公司一切。
选项B过错。从捐款的意图来看,公益捐助的意图是为了扶贫济困,而不是从捐款中获取利益。捐款的用处一旦到达或被救助者因医治无效而逝世后,假如获益人或其继承人将剩下金钱据为己有的话,则违反了捐款人的志愿,也违反了公正准则和公序良俗。因而,获益人或其继承人不该享有捐款余额的一切权。
选项C过错。募捐行为能够看作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捐献人将产业捐献出去,就与那笔产业再无一切权关系了,即便存在捐款余额,捐献人也没有权力将余额要回。因而,余下的5万元不该归还给职工。
选项D正确。《公益事业捐献法》第三条规则,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祸、救助贫穷、搀扶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明、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造;(四)促进社会发展和前进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该法第五条规则,捐献产业的运用应当尊重捐献人的志愿,契合公益意图,不得将捐献产业挪作他用。即捐献产业有必要用于公益事业。在该笔捐款用处现已特定化的前提下,其实人们现已知道该笔捐款应用于何处,怀着这样的预期,应将剩下的5万元捐款用于同类的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