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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谁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07:57
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子的时分要恪守法令的规则,例如契合立案条件的,应该对案子立案侦查,假如有违背法令规则的,好坏关系人能够请求复议复核,那么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谁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什么人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复议复核案子程序规则的规则,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公安机关法制部分担任处理。
相关法令规则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复议复核案子程序规则》
第二条 刑事案子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请求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不予立案决议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请求,公安机关受理刑事复议、复核请求,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议,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复议、复核案子,应当遵从合法公平、有错必纠的准则,保证国家法令正确施行。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刑事复议、复核组织,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分。
公安机关各相关部分应当依照责任分工,合作法制部分一起做好刑事复议、复核作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什么人处理”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复议复核案子程序规则的规则,刑事复议复核应该由公安机关法制部分担任处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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