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有什么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07:56
胎儿也是有承继权的,可是有些胎儿在母体的时分就逝世了,这样胎儿就算有承继权,也会由于逝世的联系而损失。但实际上要看胎儿的逝世时刻来定,那么胎儿的逝世时刻与承继权有什么联系?听讼网小编具体通知你有关常识。
胎儿的逝世时刻与承继权有什么联系
(1)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活体的,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假如胎儿出世后不久即逝世,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3)假如胎儿出世时即为死胎,则该保存的比例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再切割。
【案情总结】
罗女士现怀有身孕,因而在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据此判定在逝世补偿金中应为胎儿保存四分之一。
【案情简介】
老公因工逝世后获补偿15万元,已怀孕4个月的罗女士和公婆却在遗产切割时就腹中胎儿是否有承继权发作不合。之后,罗女士将公婆告上法庭索要胎儿的承继权。2月18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确定腹中的胎儿享有承继权。
2012年7月,罗女士的老公因公出差发作事故逝世,过后老公的单位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逝世补偿金15万元。其时罗女士已怀有4个月的身孕,罗女士提出在遗产切割上应保存归于胎儿的承继权。但罗女士的公婆却以为,罗女士是否将孩子生下来仍是个未知数,因而胎儿不能承继遗产。
城关区法院审理以为,罗女士和其公婆均系死者的榜首次序承继人,对遗产应平等承继。罗女士现怀有身孕,因而在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据此判定在逝世补偿金中应为胎儿保存四分之一。一审宣判后,罗女士的公婆提起上诉。
【法令解读】
法令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胎儿承继比例的保存,是指在切割遗产时,假如有胎儿(该胎儿出世后应归于被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规模)的,应当为胎儿保存承继比例。
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由于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世,总算逝世,故胎儿并不具有承继权,但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切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别维护。
我国《承继法》第二十八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对胎儿保存比例的处理,依胎儿出世时是死体仍是活体而不同:
(1)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活体的,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假如胎儿出世后不久即逝世,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由于胎儿出世后即获得民事主体资格,能够承继遗产,即便出世后不久就逝世的,保存的遗产比例仍是归于他一切,因而逝世后由他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3)假如胎儿出世时即为死胎,则该保存的比例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再切割。
胎儿的逝世时刻与承继权有什么联系
(1)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活体的,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假如胎儿出世后不久即逝世,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3)假如胎儿出世时即为死胎,则该保存的比例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再切割。
【案情总结】
罗女士现怀有身孕,因而在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据此判定在逝世补偿金中应为胎儿保存四分之一。
【案情简介】
老公因工逝世后获补偿15万元,已怀孕4个月的罗女士和公婆却在遗产切割时就腹中胎儿是否有承继权发作不合。之后,罗女士将公婆告上法庭索要胎儿的承继权。2月18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确定腹中的胎儿享有承继权。
2012年7月,罗女士的老公因公出差发作事故逝世,过后老公的单位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逝世补偿金15万元。其时罗女士已怀有4个月的身孕,罗女士提出在遗产切割上应保存归于胎儿的承继权。但罗女士的公婆却以为,罗女士是否将孩子生下来仍是个未知数,因而胎儿不能承继遗产。
城关区法院审理以为,罗女士和其公婆均系死者的榜首次序承继人,对遗产应平等承继。罗女士现怀有身孕,因而在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据此判定在逝世补偿金中应为胎儿保存四分之一。一审宣判后,罗女士的公婆提起上诉。
【法令解读】
法令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胎儿承继比例的保存,是指在切割遗产时,假如有胎儿(该胎儿出世后应归于被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规模)的,应当为胎儿保存承继比例。
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由于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世,总算逝世,故胎儿并不具有承继权,但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切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别维护。
我国《承继法》第二十八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对胎儿保存比例的处理,依胎儿出世时是死体仍是活体而不同:
(1)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活体的,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假如胎儿出世后不久即逝世,则该保存比例为该婴儿一切,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由于胎儿出世后即获得民事主体资格,能够承继遗产,即便出世后不久就逝世的,保存的遗产比例仍是归于他一切,因而逝世后由他的法定承继人按法定承继处理。
(3)假如胎儿出世时即为死胎,则该保存的比例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再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