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15:01处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报销规模以下各种发作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恢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归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规模: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作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怎么报销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处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报销规模
以下各种发作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恢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归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规模: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作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作工伤后遵从就近抢救的准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作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作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作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作业,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作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带着材料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广州医保网上可下载);
(二)《工伤确定决定书》或经确定的《员工工伤确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作工伤)应带着《变更老工伤人员付出待遇方法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分一致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反面需有工伤员工或家族签名);
(四)与财税部分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供给,上面须详细列明详细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政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载)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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