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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小区内道路绿地如何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7:24

国土资源部日前正式发布《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那么不动产挂号中小区内路途绿洲怎样挂号?施行细则是怎样规则的?下文为我们详细介绍。
在上一年3月份发布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条款要求处理房子所有权初次挂号时,当事人应当对修建区划内依法应归于整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子同时请求挂号。
尽管征求意见稿中说到这些修建共有部分应当施行挂号,但并未清晰详细的挂号方法。小区内的路途、绿洲、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该挂号在谁的名下?许多业主对此表明困惑。
《施行细则》第三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清晰。依据细则,处理房子所有权初次挂号时,请求人应当将修建区划内依法归于业主共有的路途、绿洲、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造用地使用权同时请求挂号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子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力依法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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