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有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11:29
担保行为呈现的景象有许多,不管是一些假贷联系或者是物品的寄存,都是要用到担保的,那么在实行担保的时分,需求通过怎样的程序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实行担保有什么程序
1、被实行人自动提出请求
在案子的实行进程中,被实行人要想到达延缓实行的意图,应当自意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担保的请求。实行担保请求一般应书面提交给实行法院,以便实行法院进行检查。实行法院不该自动依职权要求被实行人供给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实行人根本无实行才能的情况下,逼迫被实行人供给担保。
2、移送担保物或处理挂号手续
当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担保法》的规则移送质物或处理挂号手续。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以自己产业供给质押时,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移送质物,并占有质物,对不能移送的产业权力,应当按照《担保法》的规则处理挂号手续;当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产业供给典当时,但凡依法应当挂号的都必须处理挂号手续,对可挂号的可不挂号的尽可能处理挂号手续,避免第三人对立。
3、经请求人赞同
被实行人在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担保请求后,须与请求实行人洽谈,获得请求实行人的赞同。由于实行担保直接触及请求实行人的利益,请求实行人赞同是其处置自己权力的一种表明,是实行担保建立的最重要的条件。
4、人民法院检查
实行法院受理担保请求和担保书后,应当检查担保是否契合担保的条件;检查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是否现已请求实行人赞同;检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无代偿才能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国家机关,不能成为实行的担保人);检查担保物是否归于担保人一切,担保人是否有处置权,非其一切的资产或无处置权的不得作为担保物;检查担保人的担保规模和担保期限是否清晰。
5、人民法院认可
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也赞同担保,不一定就能发生担保效能,还需经法院认可。人民法院通过检查,以为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契合法律规则的,一般应予认可,承受担保;以为担保手续短缺的,能够不承受担保,也能够要求担保人补办手续;以为不契合担保条件的,不该承受担保。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实行担保的程序总共有五个,最首要的便是应当由被实行人自动提出,然后进行相应的挂号手续,再通过请求的赞同和法院的检查就能够完结这个进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实行担保有什么程序
1、被实行人自动提出请求
在案子的实行进程中,被实行人要想到达延缓实行的意图,应当自意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担保的请求。实行担保请求一般应书面提交给实行法院,以便实行法院进行检查。实行法院不该自动依职权要求被实行人供给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实行人根本无实行才能的情况下,逼迫被实行人供给担保。
2、移送担保物或处理挂号手续
当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担保法》的规则移送质物或处理挂号手续。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以自己产业供给质押时,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移送质物,并占有质物,对不能移送的产业权力,应当按照《担保法》的规则处理挂号手续;当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产业供给典当时,但凡依法应当挂号的都必须处理挂号手续,对可挂号的可不挂号的尽可能处理挂号手续,避免第三人对立。
3、经请求人赞同
被实行人在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担保请求后,须与请求实行人洽谈,获得请求实行人的赞同。由于实行担保直接触及请求实行人的利益,请求实行人赞同是其处置自己权力的一种表明,是实行担保建立的最重要的条件。
4、人民法院检查
实行法院受理担保请求和担保书后,应当检查担保是否契合担保的条件;检查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是否现已请求实行人赞同;检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无代偿才能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国家机关,不能成为实行的担保人);检查担保物是否归于担保人一切,担保人是否有处置权,非其一切的资产或无处置权的不得作为担保物;检查担保人的担保规模和担保期限是否清晰。
5、人民法院认可
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也赞同担保,不一定就能发生担保效能,还需经法院认可。人民法院通过检查,以为被实行人或第三人供给担保契合法律规则的,一般应予认可,承受担保;以为担保手续短缺的,能够不承受担保,也能够要求担保人补办手续;以为不契合担保条件的,不该承受担保。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实行担保的程序总共有五个,最首要的便是应当由被实行人自动提出,然后进行相应的挂号手续,再通过请求的赞同和法院的检查就能够完结这个进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