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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03:30
用人单位因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需求,或因单位原因形成难以与所运用的劳作者直接签定劳作合同的用工需求,确需运用本市户籍劳作者为劳务工的,能够经过劳务型公司输入劳务工,或直接招聘协议保存社会保险联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作为劳务工运用。 劳务型公司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务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协议。协议应清晰: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包含劳务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处理费用等),医疗费用及其它福利费用,还要清晰承当工伤事故的处理及两边的处理职责等。特别需求指出的是,劳务型公司应当与被运送的劳务工签定劳作合同,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的权利责任,并按规则交纳社会保险费,承当国家规则的应由用人单位承当的其它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务工的,应当与之签定劳务运用合同,并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处理招工挂号存案手续。假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则处理招工挂号存案手续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将依照私行用工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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