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犯罪的刑事管辖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15:06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分,要注意统辖权的问题,刑事案件应该由有统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侦办,由统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假如刑事违法发作在飞机上的,那么航空违法的刑事统辖权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航空违法的刑事统辖权
1987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行使刑事统辖权的决议》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条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我国刑法第9条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条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的,适用本法。
我国先后加入了《东京条约》、《海牙条约》和《蒙特利尔条约》。《东京条约》的规则首要是以所谓旗号法为依据的,也便是说,统辖权由航空器挂号国行使。但《海牙条约》、《蒙特利尔条约》均规则了遍及统辖准则,要求缔约国对条约规则的罪犯或申述或引渡。
遍及统辖准则,亦称世界主义准则,是指关于某些危及人类安全的世界违法,不管违法人国籍怎么以及违法地安在,也不管侵犯了何国利益,世界各国均对其具有统辖权。关于绑架航空器罪,我国及其他各缔约国均能够依据世界条约规则,不管违法行为或许违法成果发作在何地,也不管违法人国籍怎么,只需违法人在本国境内,就能够对其行使刑事司法统辖权,并按照本国法令予以惩治。应当着重的是,依据三个世界条约规则的准则和根本精力及我国刑法规则,凡绑架我国航空器进入他国的,我国仍对违法分子具有刑事司法统辖权,有关世界或区域的司法当局应依据有关世界条约的引渡条款予以合作。
所以,关于本罪的罪犯,在下列景象下,我国有权行使统辖权,
(1)在我国挂号的航空器内犯本罪;
(2)在里面发作违法的航空器,在我国领土上下降而嫌疑犯还在该航空器内;
(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犯有罪过而租机人在我国有首要经营地,或无首要经营地而有永久居处。
我国对罪犯施行统辖权,就应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则予以惩办,即依据本条规则科罪量刑。依据上述条约,即使不属于前述的三种景象,假如犯本罪的嫌疑犯进入我国境内,我国不予引渡时,也应行使统辖权,依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则予以惩办。
二、航空违法有哪些罪名
1、绑架航空器罪
这是依据我国法令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绑架航空器,损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本罪的首要特征是: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能够是机组人员,也能够是乘客。片面方面是直接成心,即明知是绑架航空器的行为会引起损害民用航空安全的严峻结果,仍不顾结果活跃施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绑架航空器。“绑架”是指违法人按自己的毅力不合法操控航空器的行为。所谓绑架航空器便是指用上述办法强行操控该航空器意图迫使其改动预订航向,飞经行为人指定的当地。本罪是行为犯,只需施行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到达行为人预期意图,都是本罪即遂。
2、使用暴力损害飞翔安全罪
指对飞翔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其首要特征是:片面方面是成心;客观方面是对飞翔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使用暴力,损害公共安全;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违法者只需危及飞翔安全,不管结果怎么,即构本钱罪。
2、传递虚伪情报打乱正常飞翔次序罪
指成心传递虚伪情报,打乱正常飞翔次序,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形成严峻政治影响的行为。其首要特征是:客观方面是传递虚伪情报,打乱了正常飞翔次序,使公私产业遭受了重大损失;片面方面是成心的。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航空违法的刑事统辖权
1987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行使刑事统辖权的决议》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条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我国刑法第9条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条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条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的,适用本法。
我国先后加入了《东京条约》、《海牙条约》和《蒙特利尔条约》。《东京条约》的规则首要是以所谓旗号法为依据的,也便是说,统辖权由航空器挂号国行使。但《海牙条约》、《蒙特利尔条约》均规则了遍及统辖准则,要求缔约国对条约规则的罪犯或申述或引渡。
遍及统辖准则,亦称世界主义准则,是指关于某些危及人类安全的世界违法,不管违法人国籍怎么以及违法地安在,也不管侵犯了何国利益,世界各国均对其具有统辖权。关于绑架航空器罪,我国及其他各缔约国均能够依据世界条约规则,不管违法行为或许违法成果发作在何地,也不管违法人国籍怎么,只需违法人在本国境内,就能够对其行使刑事司法统辖权,并按照本国法令予以惩治。应当着重的是,依据三个世界条约规则的准则和根本精力及我国刑法规则,凡绑架我国航空器进入他国的,我国仍对违法分子具有刑事司法统辖权,有关世界或区域的司法当局应依据有关世界条约的引渡条款予以合作。
所以,关于本罪的罪犯,在下列景象下,我国有权行使统辖权,
(1)在我国挂号的航空器内犯本罪;
(2)在里面发作违法的航空器,在我国领土上下降而嫌疑犯还在该航空器内;
(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犯有罪过而租机人在我国有首要经营地,或无首要经营地而有永久居处。
我国对罪犯施行统辖权,就应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则予以惩办,即依据本条规则科罪量刑。依据上述条约,即使不属于前述的三种景象,假如犯本罪的嫌疑犯进入我国境内,我国不予引渡时,也应行使统辖权,依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则予以惩办。
二、航空违法有哪些罪名
1、绑架航空器罪
这是依据我国法令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绑架航空器,损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本罪的首要特征是: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能够是机组人员,也能够是乘客。片面方面是直接成心,即明知是绑架航空器的行为会引起损害民用航空安全的严峻结果,仍不顾结果活跃施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绑架航空器。“绑架”是指违法人按自己的毅力不合法操控航空器的行为。所谓绑架航空器便是指用上述办法强行操控该航空器意图迫使其改动预订航向,飞经行为人指定的当地。本罪是行为犯,只需施行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到达行为人预期意图,都是本罪即遂。
2、使用暴力损害飞翔安全罪
指对飞翔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其首要特征是:片面方面是成心;客观方面是对飞翔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使用暴力,损害公共安全;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违法者只需危及飞翔安全,不管结果怎么,即构本钱罪。
2、传递虚伪情报打乱正常飞翔次序罪
指成心传递虚伪情报,打乱正常飞翔次序,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形成严峻政治影响的行为。其首要特征是:客观方面是传递虚伪情报,打乱了正常飞翔次序,使公私产业遭受了重大损失;片面方面是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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