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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污点证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9:32
张三伙同供货商司机偷盗公司资产,价值6万多元,张三已退赃物给公司3.4万元。但司机逃逸,现公司要追查供货商司机的法令责任,追讨另一部份丢失,要张三做污点证人,并许诺不会追查张三的法令责任.请问如公司不追查张三的法令责任,张三是否还会遭到法令处分
律师回答:
仍需承当刑事责任,但如公司不追查可酌情从轻处分。
相关法令知识:
污点证人这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在香港电视电影中经常看见,在中国大陆现在没有这一法令概念。
二,污点证人是较为特别的一种证人,他是违法活动的参与者,有违法污点,他可认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交换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污点证人是指违法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革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协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违法人违法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别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差异在于,他是违法活动的参与者,有违法污点,不是洁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违法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色: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子状况的人;其犯有契合刑事法规则的罪过,并且是未受惩罚处分的实际的违法;在国家控诉机关许诺减轻对其指控或革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任控方证人指证别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交换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三,但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则:“违法分子有揭露别人违法行为,查验事实的,或许供给重要头绪,然后得以侦破其他案子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有严峻建功体现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所谓“严峻建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是指检举、揭露别人或许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惩罚的严峻违法行为的,或许供给了平等严峻的违法案子侦破头绪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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