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台湾跟香港结婚证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2:35

导读:成婚证是婚姻登记办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用建立的法律文书。成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款式由民政部一致拟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致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成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相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下面为您介绍的关于台湾香港成婚证的差异
台湾成婚证
1912年后,中华民国大陆控制时期的成婚证,就改为油墨印刷,词采极尽富丽美丽,制造也很丰厚,有绢面、宣纸、毛边纸、硬本等不同的版别。现在台湾的成婚证是要自行于文具店购买,需求男女双方和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在有揭露典礼的场合签名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如需公证成婚则交由有关部门认证。
香港成婚证
香港的成婚证由入境事务处辖下的婚姻登记处宣布,港英政府时期有皇冠徽号,主权移送后则改为洋紫荆区徽。在主权移送前,有些新人为了获得有皇冠徽号的成婚证书而赶着在主权移送前成婚,这些配偶傍边有些是用作留念,有些是以为皇冠徽号的成婚证书较为漂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