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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所需资料都有哪些,办理协议离婚应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10:46
一般来说,离婚的方法可能有很多种,比方协议离婚、申述离婚等等。那么,假如是协议离婚的话,要预备哪些材料?应该留意什么呢?假如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听讼网的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吧。
一、协议离婚需求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婚姻挂号处理法令》的规则,请求挂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挂号机关递送书面请求挂号离婚请求书时,一起提交下列证明:
1、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5、请求挂号离婚两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相片各两张。假如是现役军人请求挂号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赞同决议和介绍信。
假如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处理挂号离婚手续,假如婚姻挂号机关找不到其结婚挂号档案,自己结婚证又丢掉,可到处理结婚挂号时寓居地的户籍处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寓居的户籍证明,并由两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挂号机关处理过结婚挂号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朋出具的保证书。
二、处理协议离婚应留意什么
1、婚姻挂号机关的统辖问题。
请求离婚挂号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即一方或两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假如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当地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处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我国香港特区居民、澳门特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2、处理协议离婚,当事人有必要亲身参与,不得托付别人署理。
3、假如男女两边均为寓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假如结婚挂号是在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处理的,仍可以直接到该使(领)馆按照《挂号法令》的有关规则处理离婚挂号。
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不用亲身回国内处理,可是假如驻国不供认使(领)馆处理的离婚证书的效能,当事人仍应在国内法院经过诉讼方法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材料,期望可以对您有所协助。一般而言,协议离婚是夫妻两边现已对离婚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的,所以程序相对来说不是特别费事。假如您对此仍旧感到困惑,或许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求回答,欢迎您到听讼网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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