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代理活动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1:18
发布部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企业挂号署理活动,保证署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深圳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挂号署理活动,是指企业挂号署理安排受建立公司的整体股东或企业筹建安排托付展开企业挂号咨询,署理制造与企业挂号相关的文件,署理企业挂号及其它与企业挂号相关事宜,获取署理费的活动。 第三条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担任对全市企业挂号署理安排进行挂号注册,对企业挂号署理活动进行辅导和监督。 第四条 企业挂号署理安排从事企业挂号署理活动,应遵从合法、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准则。 第二章 企业挂号署理安排 第五条 企业挂号署理安排是指依法建立,从事企业挂号署理有偿服务活动的单位。包含专门从事企业挂号署理事务的安排和兼营企业挂号署理事务的安排。 第六条 企业挂号署理安排有必要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挂号,收取《经营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七条 企业挂号署理专门安排的称号核定为“深圳市××企业挂号署理事务所”。 第八条 请求建立企业挂号署理专门安排除应具有法令规定的企业挂号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条件: 1.五人以上获得《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 2.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作业场所和设备。其间作业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至少装备一套电脑、复印和打字设备。 第九条 请求兼营企业挂号署理的单位应具有下列条件: 1.请求单位有必要是咨询服务性行业的法人企业; 2.二人以上获得《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第十条 从事企业挂号署理作业的人员有必要通过企业挂号署理事务训练,考试合格获得《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后,方可从事企业挂号署理活动。 第十一条 企业挂号署理事务训练由市工商局安排施行。训练分为署理资历训练和常识更新训练。署理资历训练一般每年举行两次。 第十二条 请求参与署理资历事务训练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必定企业挂号事务常识,由企业挂号署理安排(包含筹办安排)引荐参训。 第十三条 《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是持证人具有企业挂号署理事务才能和答应从事署理活动的证明,由市工商局颁布。 第十四条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对《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持证人署理申办挂号状况实施记载和每年一次验证准则。对事务素质差、获得《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半年内署理资料受理率低于50%,一年内低于70%的,市工商局有权回收其《企业挂号署理资历证书》。 第十五条 企业挂号署理安排歇业,或因其它原因停止经营,应向市工商局请求处理刊出挂号。 第三章 署理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