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03:20
在行政处分中,有一种特别的处分程序能够当场作出,不需要有繁琐的程序。这也是为了便利法律。这便是简易程序了。我们知道简易程序处分决议书应该怎样写吗?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简易程序处分决议书
xx市公安局交通巡查差人支队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分决议书
编号:XX
被处分人卓XX,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XX
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号码:XX
准驾车型:C1E 联系方式:xx省xx市XX车辆商标:闽XXX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发证机关: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小型汽车闽XX,于2010-12-01 20:40:27.0,在xx路电子差人施行机动车不依照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的违法行为(代码xx)。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根据《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第69条第1项。将予以150元罚款,记3分。
持本决议书在15日内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如不服本决议,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查差人支队
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在3个月内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处分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分法》或《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规则,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契合法定条件的处分事项当场进行处分所应遵从的程序。
简易程序处分详细程序
根据《行政处分法》第34条的规则,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应当遵从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法律身份证件。
2、填写预订格局、编有号码的行政处分决议书。
3、把行政处分决议书当场交给当事人。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根据、罚款数额、时刻、地址以及行政机关称号,并由法律人员签名或许盖章。
4、法律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存案。
不得不说现如今的简易程序的处分仍是比较便利的,交警在现场就能够直接作出处分决议了。期望我们能够遵纪守法哦。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简易程序处分决议书
xx市公安局交通巡查差人支队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分决议书
编号:XX
被处分人卓XX,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XX
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号码:XX
准驾车型:C1E 联系方式:xx省xx市XX车辆商标:闽XXX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发证机关: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小型汽车闽XX,于2010-12-01 20:40:27.0,在xx路电子差人施行机动车不依照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的违法行为(代码xx)。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根据《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第69条第1项。将予以150元罚款,记3分。
持本决议书在15日内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如不服本决议,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查差人支队
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在3个月内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处分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分法》或《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规则,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契合法定条件的处分事项当场进行处分所应遵从的程序。
简易程序处分详细程序
根据《行政处分法》第34条的规则,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应当遵从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法律身份证件。
2、填写预订格局、编有号码的行政处分决议书。
3、把行政处分决议书当场交给当事人。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根据、罚款数额、时刻、地址以及行政机关称号,并由法律人员签名或许盖章。
4、法律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存案。
不得不说现如今的简易程序的处分仍是比较便利的,交警在现场就能够直接作出处分决议了。期望我们能够遵纪守法哦。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