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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3:29
分公司与总公司是相对的概念,归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因而分公司在法令上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那么详细提到上面,分公司能与职工直接签定吗?信任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吧。
签定劳作合同的留意事项
一、职工能与分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吗
分公司尽管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可是其实践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关于普通劳作者而言,或许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劳作法〉施行法令》第4条规则:“《劳作法》规则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分支机构,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或许挂号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未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或许挂号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的规则,分公司或许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的首要规范在于是否依法获得营业执照。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或许挂号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未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或许挂号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
二、怎么签定劳作合同,签定劳作合同留意什么事项?
1、在签定劳作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不然,既使两边签定了劳作合同,因违背法令规则而无效;
2、合同中应清晰作业内容、条件、地址、作业损害、安全出产情况、劳作报酬等,以防止约好不明,致使自己权益遭到损害;
3、劳作者与用工单位约好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认写在劳作合同中,防止用工单位的口头许诺,防止将来发作胶葛,因短少依据而得不到法令有用的维护;
4、翔实填写合同条款,防止签定条款不全的劳作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合同应当具有单位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劳作者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作业内容和地址;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劳作报酬;社会保险;劳作维护、劳作条件和作业损害防护等。特别是关于用工单位事前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作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作业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则,劳作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力,关于侵略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关于用工单位的不合法要求应予回绝。《劳作合同法》规则,招用劳作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供给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资产。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清晰、易懂。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是受法令维护的,它触及到当事人的权力、职责和利益,可以发作必定的法令结果。因而,签定劳作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有必要通俗易懂,尽量写清晰,避免发作争议。
8、合同的缔结有必要采纳书面形式劳作合同都有必定的期限,并且劳作联系非常复杂,触及许多内容。采纳书面形式使权力义务清晰详细,有利于合同的实行。一旦发作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处理。
综上可知,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而其是没权力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的。但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则就可以签定劳作合同。期望经过听讼网小编的解说,我们可以对此有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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