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18:2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财务处理,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分的监督控制效果,依据“公司的规范化处理施行纲要”(略),特拟定以下规范及程序。
第二章 告贷批阅及规范
第二条 出差人员告贷,应先到财务部收取“告贷凭据”(略),填写好该凭据后,先经部分司理赞同,再由各级主管领导同意,最后由财务司理审阅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回来时刻超越三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告贷。
第三条 外单位、个人因私告贷,在填写“告贷凭据”后,一概由财务总监批阅,经财务司理审阅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职工,在原告贷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条 试用人员假如借支差旅费或暂时告贷,必须由正式职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处理。若告贷人未能归还告贷,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 各项告贷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按上述程序处理,超越3000元的须报请财务总监批阅。
第六条 告贷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则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告贷。如三天内不处理报销手续的欠款部分,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 出差开支规范及报销批阅
第七条 住宿公司部分副司理以上人员,均匀每天不能超越80元,事务主管每天不能超越60元、事务员每天不能超越45元。高层领导假如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越每天80元规范的经财务总监同意后,可给予报销。
第八条 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刻每天补助30元。
第九条 市内近距离交通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收据报销。
第十条 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和其他杂项费用控制在均匀每人每天10元内,费用笔据据报销。
第十一条 车船票按出差规则的往复地址、路程,凭收据核准后,给予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事前收拾好报销单据,由主管管帐对单据进行全面审阅,一起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助,然后由部分司理签认并报有关各级主管领导同意,经财务司理审阅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 出差坐飞机,需由部分司理同意,别的接连三个月亏本的单位人员出差,一概禁绝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同意)。
第四章 事务招待费规范及批阅
第十四条 总公司本部各事务部的事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各部分完结的经营收入的2.5%以内,由部分司理把握开支,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分,按总公司下达的目标运用,由财务司理把握开支,部属公司依据完结的经营收入,控制在4%内,由司理把握开支,超越部分一概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应予以扣除。
第十五条 凡属目标内的事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分的正式发票,数字清楚,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处,由部分司理加签证明后,再报财务司理审阅,然后由各级主管领导批阅,方能付款报销。
第十六条 超出目标外的事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假如呈现特殊情况,须经总司理审阅加签,董事长同意,方能报销。
第五章 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规范及批阅
第十七条 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应凭税务部分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分司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然后送财务司理审阅报销;当费用超越2000元以上时,须报财务总监同意。
第十八条 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有关规则履行,2000~5000元的则应报财务总监同意,超越5000元的报董事长同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如经费开支批阅人出差在外,则应由批阅人指定代理人签署,并交财务部存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熟行使相应的批阅权利。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