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抢劫中的暴力威胁—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17)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00:29
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贵重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回身将狗踢身后逃离。王某目睹全部,因激愤致心脏病发生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将狗踢死,属过后掠夺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要挟
C.李某的行为满意过后掠夺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全体上点评为掠夺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则,犯偷盗、欺诈、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则(掠夺罪)科罪处分。在本案中,李某施行暴力行为处距王某仅50米,产业还没有彻底脱离操控,因而仍归于“当场”。过后掠夺中的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是指对抓捕者或许阻挠其窝藏赃物、消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不包括对物的暴力及暴力要挟,李某踢死狗的行为仅仅逃跑过程中的单纯脱节行为,不归于对人的暴力或许钳制。因而,李某将狗踢死不归于过后掠夺中的暴力要挟。
A.李某将狗踢死,属过后掠夺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要挟
C.李某的行为满意过后掠夺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全体上点评为掠夺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则,犯偷盗、欺诈、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则(掠夺罪)科罪处分。在本案中,李某施行暴力行为处距王某仅50米,产业还没有彻底脱离操控,因而仍归于“当场”。过后掠夺中的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是指对抓捕者或许阻挠其窝藏赃物、消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不包括对物的暴力及暴力要挟,李某踢死狗的行为仅仅逃跑过程中的单纯脱节行为,不归于对人的暴力或许钳制。因而,李某将狗踢死不归于过后掠夺中的暴力要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