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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抵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3-57)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09:46
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子为张某设定了典当,办理了典当挂号。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子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告贷。房子交给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告贷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子上设有典当后,与王某修订租借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完成典当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王某、李某的告贷之债消除
B.李某的租借权可对立张某的典当权
C.王某、李某修订租借合同行为无效
D.李某可向王某建议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则,当事人互负债款,标的物品种、质量不相同的,经两边协商一致,也能够抵销。本题中,王某将房子租借给李某,以租金赔偿告贷,李某向王某出具告贷还清收据,该告贷之债因抵销而消除。
选项B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乡镇房子租借合同纠纷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条规则,租借房子在租借期间发作所有权变化,承租人恳求房子受让人持续实行原租借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但租借房子具有下列景象或许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一)房子在租借前已建立典当权,因典当权人完成典当权发作所有权变化的;(二)房子在租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本题中,张某典当权建立在先,李某的租借权设定在后,因而,李某的租借权不能对立张某的典当权。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则,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本题中,王某、张某修订租借合同的行为将改动典当合同与租借合同的建立时刻次序,危害典当权人张某的利益,因而该修订行为无效。
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因张某完成典当权,要求李某搬离房子,致使王某无法合理实行租借人责任,构成违约,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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